曹妃甸“04•12”“荣平107”轮与“冀滦渔03456”轮碰撞事故调查报告

曹妃甸海事局  2023-07-13 16:16:08

曹妃甸“0412”“荣平107”轮与“冀滦渔03456”轮碰撞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概况

2023年4月12日2308时左右,渔船“冀滦渔03456”轮在捕捞作业结束后返回嘴东渔港过程中,与曹妃甸港区西锚地北边线北侧约2海里附近水域(概位:38.57.43N;118.20.57E)锚泊的甲板货船“荣平107”轮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荣平107”轮左舷尾部舵机舱舱壁破损,形成1.3m×0.8m的破口并大量进水,舵机舱内舵机与锚机被海水浸泡损坏,尾部干舷以上围板形成1m×4m“V”字型破损并变形,附近两个导缆桩损坏;“冀滦渔03456”球鼻艏两侧有多处开裂,船头外板左舷有一处50cm×3cm的纵向裂缝,船头球鼻艏上部一处30cm×3cm的横向裂缝,船头右舷外板上有一个0.5㎡的破洞,船头还有多处凹陷擦痕,船艏物料间进水。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和海域污染,核算初步经济损失约95万元,构成一般等级(小)事故。

二、调查简况

事故发生后,曹妃甸海事局立即组织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了调查,分别对“荣平107”轮与“冀滦渔03456”两船相关船员进行调查询问,形成询问笔录,并对两船的船员与船舶证书进行复印留存,由两船船长签字盖章确认;“荣平107”轮为在山东海域参与风电项目的水工船舶,为此调查组与“荣平107”租船船东、所属项目部负责人取得联系,对该轮相关信息进行进一步核查,并留存询问笔录与项目部部分材料复印件。综上所述,调查组“荣平107”轮处取得:1)调查询问笔录2,船长补充询问笔录1份2)“荣平107”轮船员情况说明1份;3)水上交通事故报告书1份;4)水上交通事故现场勘验记录1份;5)船员资料9份;5)船舶相关资料9份;6车钟记录簿复印件一份7)航海日志复印件一份。从“荣平107”租船船东处获得:1)调查询问笔录12)单程一水船检报告1份。从“荣平107”所属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处获得:1)调查询问笔录1份;2)船舶演习与演练记录表1份;3)“荣平107”船舶租赁合同1份;4)山东能源渤中海上风电B场址工程基础防冲刷固化土施工作业水工许可与通航安全保障方案1份;5“荣平107”轮船舶资料1份;6“荣平107”轮船员资料9份。“冀滦渔03456轮处取得:1)调查询问笔录2份;2)船舶相关资料23)船员资料2份,船东身份证复印件1份;4)水上交通事故现场勘验记录1份;5)水上交通事故报告书1份;6“冀滦渔03456”事故情况说明1份。

三、船舶、船员和船公司概况

(一)船舶基本数据

1.“荣平107轮船舶数据

 

国籍

中国

船籍港

烟台

船舶识别号

CN20183081964

船舶种类

散货船

船质

钢质

总吨

2914

净吨

1631

船长

107

型宽

21

型深

5.2

总功率

1764千瓦

航区

近海

建成日期

201942

建造船厂

泰州市海陵区中远造船厂

船舶所有人

烟台荣平船务有限公司

船舶经营人

江苏远航船务有限公司

船舶管理人

江苏远航船务有限公司

 

2. “冀滦渔03456轮船舶数据

国籍

中国

船籍港

嘴东

渔船编码

130****020080001

船舶种类

渔船

船质

钢质

总吨

187

净吨

75

船长

33.29

型宽

6.6

型深

3.0

总功率

131

航区

沿海

建成日期

202088

建造船厂

青岛宝航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船舶所有人

XX

船舶经营人

XX

船舶管理人

XX

 

(二)船员概况

1.“荣平107”配员情况

“荣平107”轮核定最低配员10(该轮最低配员证书规定连续航行时间不超过36小时,可减免值班水手1人。该轮主要在渤海湾内参与水工项目,连续航行时间不超过36小时,实际最低配员9人,该船本航次实际配员9人,其中船长一名、大副一名、二副一名、值班水手两名、轮机长一名、大管轮一名、值班机工两名,船长、二副兼职GMDSS通用操作员,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

2. “荣平107”相关船员证书情况

船长:XX中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签发的500至3000总吨船舶的船长适任证书,证书编号:BCA121202XXXXXX有效期:2026125日。

大副X中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签发的500至3000总吨船舶的大副适任证书,证书编号:BEK122202XXXXXX,有效期:20251030日。

二副马XX,中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签发500总吨及以上船舶二副适任证书,证书编号:BEL143202XXXXXX有效期:20241026日。

轮机长谷XX,中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签发主推进动力装置750至3000千瓦的船舶轮机长适任证书,证书编号:BDA221202XXXXXX有效期:20251218日。

大管轮黄XX,中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签发主推进动力装置750至3000千瓦的船舶大管轮适任证书,证书编号:BBE222202XXXXXX有效期:2026621日。

值班水手X中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签发500总吨及以上船舶值班水手适任证书,证书编号:BEB145201XXXXXX,签发日期:2038412日。

     3.“冀滦渔03456”无最低配员要求,该船本航次实际配员11

     船长:姚XX,男,1968年10月08日出生,身份证号:130224XXXXXXXX5239,持有滦南渔港监督部门2022年10月13日签发的二级船长证书,证书适用长度小于45米渔业船舶,证书号码:130224XXXXXXXX5239,证书有效期至2027年10月12日。

     助理船副:姚帅,男,1990年11月15日出生,身份证号:130224XXXXXXXX5219,持有滦南渔港监督部门2022年11月3日签发的助理船副证书,证书适用渔业船舶,证书号码:130224XXXXXXXX5219,证书有效期至2027年11月2日。

(三)船公司概况

1、“荣平107”轮船公司情况:

荣平107轮船舶所有人为:烟台荣平船务有限公司。

荣平107轮经营人为:江苏远航船务有限公司

荣平107轮管理人为:江苏远航船务有限公司

2、“冀滦渔03456”为个人所有,所有人为高XX

(四)检验审核情况

1、“荣平107”轮船舶证书情况:

“荣平107各项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其中国籍证书有效期至2028年2月6日;安全管理证书检验日期为202091日,到期日为2025818;海上货船适航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4月1日。

2、“冀滦渔03456”轮船舶证书情况:

“冀滦渔03456”轮各项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其中渔船检验证书有效期至2025年8月16日

四、气象水文情况

根据两轮提供的相关气象记录数据及航海日志记录,结合当事人陈述以及曹妃甸附近水域的气象资料,事故发生时,船舶观测天气为少云,能见度5海里以上,风向西南风,风力5左右,微浪、落潮

五、事故基本事实分析认定

(一)事故时间:2023412日约2308时,事故地点:曹妃甸港区西锚地北边线北侧约2海里附近水域(概位:38.57.43N;118.20.57E)

(二)碰撞部位:“冀滦渔03456”船头“荣平107”左舷船尾舵机间舱壁发生碰撞

根据船员询问笔录与调查组现场勘验,“冀滦渔03456”船头多处严重破损,船头外板左舷有一处50cm×3cm的纵向裂缝,船头球鼻艏上部一处30cm×3cm的横向裂缝,船头右舷外板上有一个0.5㎡的破洞,船头还有多处凹陷擦痕,船艏物料间进水;“荣平107”碰撞部位舱壁当时位于水线以下,碰撞部位形成1.3m×0.8m的破口,海水大量灌入舵机间,尾部干舷以上围板形成1m×4m“V”字型破损并变形,附近两个导缆桩损坏

(三)碰撞前双方运动态势

根据曹妃甸VTS音视频回放

2234时,“冀滦渔03456”轮航向000.6,航速10.1节,船位38°52′.11N 118°18′.29E。“荣平107”轮船舶状态为锚泊,船艏向135.2,船位38°57′.24N 118°20′.35E,两船分别在曹妃甸西锚地南北两侧。两船位置如下图:

 

其后“冀滦渔03456”轮从南向北多次变向穿越曹妃甸西锚地,2256时,“冀滦渔03456”轮穿过曹妃甸西锚地北边线,此时航向为016.3,航速为9.7节,船位38°55′.28N 118°19′.58E。“荣平107”状态为锚泊,船位无变化。两船位置如下图:

 

碰撞前的2305时,“冀滦渔03456”轮航向013.5,航速9.6节,船位38°56′.49N 118°20′.22E。“荣平107”轮状态无变化。两船位置如下图:

 

碰撞发生前的2307时左右,“冀滦渔03456”轮开始转向,航向由013.5短时间内变为032.4,航速未发生明显变化,为9.5节左右,此时“冀滦渔03456”轮距离“荣平107”轮大约0.3海里,后经轨迹回放,调查组人员在08和16频道中,未听见两船呼叫。两船位置如下图:

转向前:

 

转向后:

 

2308时左右,“冀滦渔03456”轮与“荣平107”轮发生碰撞,两船位置如下:

 

 

发生碰撞后的2309时左右,“冀滦渔03456”轮船速降至2.1节,随后2310时左右,“冀滦渔03456”轮重新启动加速,船速升至3.5节,随后两船脱离接触,“冀滦渔03456”轮加速驶离,期间两船未进行高频联系。两船位置如下:

 

 

发生碰撞后的2312时左右,“荣平107”轮将碰撞事故通过08频道向曹妃甸VTS进行报告。两船位置如下:

 

六、事故经过

以下事故经过根据“荣平107”轮与“冀滦渔03456”轮相关船员询问笔录及曹妃甸VTS音视频回放和相关书证整理。

2023年4月2日为山东东营风电场项目施工的“荣平107”轮因避风原因,从东营来到曹妃甸西锚地附近锚泊,船上装有4350吨风电场施工用固化土,直到12日碰撞事故发生前,“荣平107”轮一直处于锚泊状态。

   “冀滦渔03456”轮2023年4月12日2100时左右在曹妃甸西锚地西南侧进行渔业活动后,准备返回嘴东渔港。

2023年4月12日2256时,“冀滦渔03456”轮从南向北穿过曹妃甸西锚地,向嘴东渔港方向行驶,此时航向016.7,航速9.7节,船位38°55′.28N 118°19′.58E;荣平107”轮此时处于锚泊状态,船艏向135.2,船位38°57′.24N 118°20′.35E。当时天气为少云,能见度5海里以上,风向西南风,风力5左右,微浪、落潮

2023年4月12日2307时,“冀滦渔03456”轮发现“荣平107”轮,开始小角度转向避让,但是由于“荣平107”轮为海上施工的甲板货船,有别于普通货船,驾驶台不在船尾位置,而位于船头,“冀滦渔03456”在避让时发生判断失误,将“荣平107”船头误认为船尾,以为可以安全通过,没有采取减速措施,最终“冀滦渔03456”船头撞上“荣平107”轮左舷船尾

碰撞发生后,“冀滦渔03456”轮在短暂减速后,很快倒车驶离“荣平107”轮,返回嘴东渔港。

     2023年4月12日2312时,“荣平107”轮通过08频道向曹妃甸交管进行报告,“冀滦渔03456”轮在返回嘴东渔港后通过手机向曹妃甸VTS进行报告。

    通过曹妃甸VTS音视频回放,“冀滦渔03456”轮与“荣平107”轮碰撞前后,两船均未通过高频进行沟通,碰撞发生后,“荣平107”在16频道试图联系“冀滦渔03456”,但是没有收到回应。在询问笔录中,“冀滦渔03456”船长和船副在被问及事故原因时,提到“荣平107”轮碰撞当晚只看到船头前桅灯和探照灯,船尾的号灯没有开启。在事故发生后的4月13日上午,曹妃甸海事局事故调查人员乘船在西锚地登轮测试了“荣平107”全船的号灯,均可正常工作,没有发现损坏的情况,“荣平107”轮碰撞当晚值班的船长与水手则说当晚船尾号灯正常开启,“冀滦渔03456”提到的“荣平107”碰撞当晚未开启船尾号灯的情况,无法判断是否属实。

七、事故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荣平107”轮左舷尾部舵机舱舱壁破损,形成1.3m×0.8m的破口并大量进水,舵机舱内舵机与锚机被海水浸泡损坏,尾部干舷以上围板形成1m×4m“V”字型破损并变形,附近两个导缆桩损坏;“冀滦渔03456”球鼻艏两侧有多处开裂,船头外板左舷有一处50cm×3cm的纵向裂缝,船头球鼻艏上部一处30cm×3cm的横向裂缝,船头右舷外板上有一个0.5㎡的破洞,船头还有多处凹陷擦痕,船艏物料间进水。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和海域污染,核算初步经济损失约95万元,构成一般等级(小)事故。

具体受损图片详见附件

八、应急处置情况

     12日2308时事故发生后,“荣平107”轮向曹妃甸VTS报告了事故情况,该轮船尾左舷舵机间舱壁破损进水,无人员伤亡;“冀滦渔03456”轮没有立即向曹妃甸VTS报告事故情况,私自将船舶从“荣平107”轮破口处倒车驶离,由于“荣平107”破口处位于水线以下,大量海水灌入舵机舱,“荣平107”轮立即组织船员将舵机舱与机舱相通水密门密封,同时用船上一个两冲程水泵进行应急排水。

    2330时由于“荣平107”轮进水量大于排水量,无法自行修复,曹妃甸搜救办公室协调“北海救111”轮前往附近守护、曹妃甸拖轮公司安排拖轮“曹港28”携带潜水泵及堵漏装备前往附近救助。

    2340时,“荣平107”轮船长组织船员利用甲板上的挖掘机进行移货作业,将甲板上的黏土从船尾方向向船头方向倒货,试图将破口处露出水面以上。

2343时,曹妃甸搜救办公室经与滦南渔政联系及渔船船长电话了解,船上11人,无人员伤亡,船头附近漏水,2355时“冀滦渔03456”到达方舟码头岸边,无沉没风险。

  13日0005时“荣平107”舵机舱被海满,舵机舱已封闭,其他舱室无渗水情况。

13日0200时左右,通过不断倒货,“荣平107”轮破口处露出水面。

13日0400时左右,通过水泵不断抽水,“荣平107”轮舵机间海水基本排出,船长组织人员用堵漏毯把舵机间破口处还在水线以下的位置堵住,海水基本不再涌入舵机间。

13日白天,“荣平107”轮用材料对舵机间破口处进行加固,同时联系“港鑫777”轮将船上黏土进行过驳。

14日白天,“荣平107”货物被转移,破口处完全脱离水面,“荣平107”轮进水风险基本解除。

九、事故原因分析

综合两船相关船员的询问笔录、海事调查人员的现场勘验曹妃甸VTS中心的音视频回放记录,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具体如下:

(一)直接原因

“冀滦渔03456”:

1.“冀滦渔03456”未能正确判断碰撞风险,对“荣平107”轮灯光信号判断失误(“荣平107”轮为甲板货船,驾驶台位于船头,与一般散货船布局不同),在瞭望上存在疏忽,违反了《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五条:每一船舶应经常用视觉、听觉以及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下一切有效的手段保持正规的瞭望,以便对局面和碰撞危险作出充分的估计。

2.“冀滦渔03456”未采用良好船艺,通航密集区未采取符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安全航速,事发时“冀滦渔03456”速度达到9.5节,在发现自己判断失误,有碰撞危险时来不及采取转向措施,违反了《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六条:每一船舶在任何时候均应用安全航速行驶,以便能采取适当而有效的避碰行动,并能在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距离以内把船停住

   “荣平107”轮:

   “荣平107”轮锚泊期间未保持足够戒备,事发前“荣平107”轮未及时发现“冀滦渔03456”与本船形成紧迫局面,未用高频提醒“冀滦渔03456”轮,在值班瞭望上存在疏忽。违反了《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五条:每一船舶应经常用视觉、听觉以及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下一切有效的手段保持正规的瞭望,以便对局面和碰撞危险作出充分的估计。

(二)间接原因

1.曹妃甸西锚地及其周边船舶众多,通航环境复杂,“冀滦渔03456”安全意识淡薄,在通航密集区保持高速航行的同时,却疏忽瞭望,导致来不及对紧迫局面做出反应。

2.“荣平107”轮未有效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锚泊期间疏忽瞭望,值班人员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3.“冀滦渔03456”轮在事故发生后既没有与“荣平107”轮进行沟通,也没有第一时间报告曹妃甸VTS中心等待指示,私自将船舶从“荣平107”轮破口处倒车驶离,致使“荣平107”破口处完全暴露,大量海水涌入淹没舵机舱,造成事故损失进一步扩大。

十、事故责任判定

综上所述,该起事故是在能见度良好水域发生的船舶碰撞事故,“冀滦渔03456轮在本起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荣平107”轮在本起事故中负次要责任

十一、安全管理建议

040401SR2023003:

   “荣平107管理公司加强船员安全责任意识,督促船员严格落实体系文件中锚泊时的相关要求,做好锚泊期间值班瞭望工作,确保船舶安全。

    040401SR2023004:

   “冀滦渔03456”轮所属管理机关应加强对渔船的安全警示教育,做好通航密集区和港区内船舶安全航行相关要求的宣贯工作,同时加强对所属渔民应急能力的培养。

 

 

 

 

 

附件

一、“荣平107损失情况:

“荣平107左舷船尾受损位置照片

 

 

 

   “荣平107通过倒仓使破口处离开水面后的内部受损情况照片

 

 

 

 

 

 

 

 

 

 

 

 

二、冀滦渔03456”轮损失情况:

      “冀滦渔03456”主要损伤集中在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