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计算机终端考试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海事局港作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海事局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办法》等文件有关要求及辖区实际情况,现将我局2021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计划公布如下:
一、报名注意事项及成绩查询
每期适任考试,我局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网址:http://zwfw.msa.gov.cn)或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cspur.msa.gov.cn)中的“船员电子申报系统”(下称申报系统,如页面打不开及报名或缴费困难时,建议更换浏览器,如使用搜狗、火狐浏览器等),开通当期考试报名程序,接受考生报名(具体开通及截止报名日期详见下述考试计划)。
(一)初考报名人员(包括适任证书过期或无资历抽考人员),应在申报系统中的适任考试栏目中报名并将申请材料(如符合无纸化申报条件在上传并完善个人服务簿资历等信息后无需提交)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我局船考中心(河北海事局机关政务大厅,地址:秦皇岛市秦皇西大街76号)。初考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缴纳考试费,完成缴费后,可于考试开始前5天在申报系统中的适任考试栏目中自行打印考试准考证。
补考报名人员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在申报系统中的适
任考试栏目中报名并同时完成缴费,于考试开始前5天在申报系统中的适任考试栏目中自行打印考试准考证。另依据规定,在异地参加过初考的考生,在我局只能参加理论科目的补考,不能参加评估项目的补考。
我局将在考试结束后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公布当期考
试成绩,考生可以自行登录申报系统中的适任考试栏目查询。
二、2021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计划
(一)管理级船员(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适任考试计划
2021年上半年管理级船员理论考试共3期,适任评估1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 考试形式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场 |
1 | 理论 | 12月30日至1月9日 | 1月19日-1月21日 | 河北海事局船员考试 中心计算机考场 |
2 | 评估 | 12月30日至1月9日 | 1月22日-1月29日 | 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航海学院 |
3 | 理论 | 3月3日至3月13日 | 3月23日-3月25日 | 河北海事局船员考试 中心计算机考场 |
4 | 理论 | 4月29日至5月8日 | 5月18日-5月20日 | 河北海事局船员考试 中心计算机考场 |
备注:部分实操项目如英语听力与会话及气象传真图分析、货物积载与系固等在船考中心计算机考场进行,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当期考试说明及准考证信息,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
(二)操作级船员(二副、三副、二管轮、三管轮)适任考试计划
2021年上半年操作级船员理论考试共2期,适任评估1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 考试形式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场 |
1 | 理论 | 3月3日至3月13日 | 3月23日-3月25日 | 河北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计算机考场 |
2 | 理论 | 4月29日至5月8日 | 5月18日-5月20日 | 河北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计算机考场 |
3 | 评估 | 4月29日至5月8日 | 5月24日-5月28日 | 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航海学院 |
备注:1.3月考试只接受社会考生报名,不接受未毕业院校学生报名。 2.部分实操项目如英语听力与会话及货物积载与系固等在船考中心计算机考场进行,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当期考试说明及准考证信息,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
(三)GMDSS操作员适任考试计划
2021年上半年GMDSS操作员理论考试共1期,适任评估1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 考试形式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场 |
1 | 理论 | 4月1日至4月10日 | 4月20日 | 河北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计算机考场 |
2 | 评估 | 4月1日至4月10日 | 4月21日-4月23日 | 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航海学院 |
备注:部分实操项目如通信英语听力与会话在船考中心计算机考场进行,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当期考试说明及准考证信息,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
三、2021年上半年港作船船员及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考试
根据培训机构岗位适任培训开班情况予以安排。请参加抽考及补考的考生及时与培训机构联系(联系电话:秦皇岛兴荣海事中等职业学校,0335-8606936,0335-8606956;沧州海事学校,0317-4741765)。
四、2021年上半年游艇操作人员考试
依据辖区实际海况及气象条件等因素,游艇操作人员的考试将在4月15日后根据各培训机构具体开班情况予以安排,4月15日前不安排游艇操作人员的考试。
五、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的考试计划(如引航员及非自航船船员考试等)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考试计划安排予以实施。
六、其他事项及有关要求
(一)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对考生有关要求将在当期考试注意事项及考生须知中予以说明。
(二)请有关单位及个人按上述考试计划做好船员培训、考试报名工作。
(三)考试计划如有变更,我局将在河北海事局门户网站及“河北海事船员之友”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予以公示,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登录查询。
咨询电话:0335-5365333(24小时自动语音回复)
0335-5366799/8(考试报名受理/缴费)
0335-5366937/6(船员考试业务)
河北海事局
2020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