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海事局关于公布河北辖区2022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的通告

河北海事局  2022-06-24 09:49:05

为做好河北辖区2022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计算机终端考试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现将我局2022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公布如下。

一、2022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一)管理级船员(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适任考试计划。

2022年下半年管理级船员理论考试共3期,适任评估2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考试形式

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场

1

理论

初考

6月27日至7月2日

7月18日至

7月20日

河北海事局

船员考试中心

2

评估

初考

6月27日至7月2日

7月11日至

7月21日

河北建材职业

技术学院航海学院

3

理论

补考

9月5日至

9月10日

9月20日至

9月22日

河北海事局

船员考试中心

4

理论

初考补考

12月5日至12月10日

2023年1月4日至

1月6日

河北海事局

船员考试中心

5

评估

初考补考

12月5日至12月10日

12月26日至

12月30日

河北建材职业

技术学院航海学院

备注:部分评估项目如英语听力与会话、气象传真图分析、货物积载与系固等在船员考试中心计算机考场进行,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当期考试说明及准考证信息,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操作级船员(二副、三副、二管轮、三管轮)适任考试计划。

2022年下半年操作级船员理论考试共2期,适任评估1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考试形式

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场

1

理论

补考

9月5日至

9月10日

9月20日至

9月22日

河北海事局

船员考试中心

2

理论

初考补考

11月7日至11月12日

11月21日至

11月25日

河北海事局

船员考试中心

3

评估

初考补考

11月7日至11月12日

11月21日至

12月9日

河北建材职业

技术学院航海学院

备注:部分评估项目如英语听力与会话、货物积载与系固等在船员考试中心计算机考场进行,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当期考试说明及准考证信息,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GMDSS操作员适任考试计划。

根据培训机构岗位适任培训开班情况予以安排。请参加抽考及补考的考生及时与培训机构联系(秦皇岛兴荣海事中等职业学校联系电话:0335-8606936,0335-8606956)。

二、2022年下半年港作船船员及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考试

根据各培训机构岗位适任培训开班情况予以安排。请参加抽考及补考的考生及时与培训机构联系(秦皇岛兴荣海事中等职业学校联系电话:0335-8606936,0335-8606956;沧州海事学校联系电话:0317-4741765)。

三、2022年下半年游艇操作人员考试

依据辖区实际海况及气象条件等因素,游艇操作人员考试将在11月30日前根据各培训机构具体开班情况予以安排,11月30日后不安排游艇操作人员考试。

四、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的考试计划(如引航员、非自航船船员考试等)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考试计划安排予以实施。

五、报名注意事项及成绩查询

每期适任考试,我局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网址:http://zwfw.msa.gov.cn)或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cspur.msa.gov.cn)中的“船员电子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建议使用搜狗、火狐等网页浏览器登录)开通当期考试报名程序,接受考生报名(具体报名日期详见上述考试计划)。

(一)初考报名人员(包括适任证书过期或无资历抽考人员),应在申报系统中的适任考试栏目中报名,并将申请材料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我局政务中心(地址:秦皇岛市秦皇西大街76号)。报考人员如符合无纸化申报条件,可在申报系统中上传并完善个人服务簿资历等信息后免于提交申请材料。初考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缴纳考试费,完成缴费后,于考试开始前5天在申报系统中的适任考试栏目中自行打印考试准考证。

(二)补考报名人员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在申报系统中的适任考试栏目中报名并同时完成缴费,于考试开始前5天在申报系统中的适任考试栏目中自行打印考试准考证。

(三)我局将在考试结束后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公布当期考试成绩,考生可以自行登录申报系统中的适任考试栏目查询。

六、新冠病毒疫情防控要求

(一)船员考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考场属地防疫政策执行,参加评估的考生还应遵守评估场地所在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要求。对考生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将在当期考试注意事项及考生须知中予以说明。

(二)考试当日,考生应持符合考场属地防疫政策要求的电子行程码、健康码(绿码)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正确佩戴口罩,保持一米间隔,有序进入考场,自觉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防疫核验和体温测量等工作。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七、其他事项

(一)请有关单位及个人按上述考试计划做好船员培训、考试报名工作。

(二)考试计划如有变更,我局将在河北海事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登录查询。

  咨询电话:0335-5366936,5366937(驾驶专业)

                                               0335-5366991,5366992(轮机专业)

                                               0335-5366798,5366799 (考试报名缴费)   

 

 

 

 

 

 

                                                                                               河北海事局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