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人姓名或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金额和依据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1 | 海事罚字2024040203000411 | “银平”轮(海安法)其他违反海上无线电通信规则的行为案 | 黄旺土 | --- | 2024年3月11日,“银平”轮在渤海港务码头被沧州综合港海事处执法人员发现,该轮驾驶台正在使用一台为IC-M304的VHF设备,该设备未在船舶电台执照中登记,存在不按照电台执照记载的许可事项和要求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行为,该轮船长黄旺土负责船舶无线电设备的管理,对此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条第(三)项 | 缴纳罚款,15日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沧州海事局 | 2024.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