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海事局中型溢油回收船建造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海事局  2020-03-04 11:29:50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海事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北海事局中型溢油回收船建造监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河北海事局中型溢油回收船建造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01-204010110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门通

项目联系电话:0335-536692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海事局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开发区秦皇西大街76号

联系方式:门通 0335-53669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冯敏、陆善泓 010-63348540、63348640

代理机构地址: 中国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概况:本船为艏楼型、钢质全电焊船体,带球鼻艏、方形船尾,双层作业甲板、电力推进的溢油回收船舶。设计航区为远海航区,主尺度约为79.0米×15.0米×5.6米(总长×型宽×型深),设计吃水约4.0米,最大航速约15节,巡航航速13节,浮油回收舱舱容约1100立方米,续航力3000海里,自持力20天,按B级冰区加强设计。可在6级海况安全航行,4级海况安全作业;
  2.采购明细:河北海事局中型溢油回收船建造监理服务,包括建造前期咨询、船舶建造驻厂监理和船舶质保期内服务,共一包;
  3.采购预算:180万元;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河北海事局中型溢油回收船质保期结束止;
  5.船舶质保期:自船舶《交接船议定书》签署之日起1年;
  6.服务地点:中标船厂(后续招标确定);
  7.投标人所投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国关境内,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
  8.采购需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9.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制作、装订、密封,单独递交,评标和合同授予以包为单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截至到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与采购人员及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存在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9.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10.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3月04日 16:15 至 2020年03月1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注册并购买招标文件(注册审批:010-63348287/8420,技术支持:010-63348126),付款方式为网上支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25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3月25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通用咨询会议中心第4评标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凡有意的合格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3月11日(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注册并购买招标文件(注册审批:010-63348287/8420,技术支持:010-63348126),付款方式为网上支付。工作时间:上午08:30-11:30及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下同);
  2.本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邮寄到付。为便于潜在投标人编制文件,网站同时提供PDF版本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以纸质版为准)。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包,售后不退,纸质版标书款发票将于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采购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要求潜在投标人采取保密措施,不得扩散;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上午10:30时(投标截止时间),请将投标文件送达通用咨询会议中心第4评标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4.将于2020年3月25日上午10:30时(开标时间)在通用咨询会议中心第4评标室(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举行开标仪式。届时请各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北京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投标人所派代表均应为在京身体健康人员或外埠进京(返京)隔离已满14天的身体健康人员。投标人代表应携带以下文件进场:
①身份证原件;
②小区出入证或短信行程证明;
③投标人开标承诺书(文件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④开标人员信息登记表(文件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6.投标人也可采取邮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在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采购代理机构会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开标视频会议ID及有关注意事项发送给投标人,以便投标人登录系统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7.未参加开标的,视为承认开标记录,事后对开标结果提出的任何质疑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9.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