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海事局关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在线访谈

主题:
曹妃甸海事局关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在线访谈
时间:
2024年04月01日
嘉宾:
曹妃甸唐海海事处处长张岩
摘要:
本期在线访谈节目邀请曹妃甸唐海海事处张岩处长,围绕关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变化这一主题与网友们进行交流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本期在线访谈,欢迎曹妃甸海事局唐海海事处张岩处长做客在线访谈与网友进行交流。

张岩: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与各位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岩处长您好,您能总体介绍一下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的理念吗?

张岩:好的。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深入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了守正创新,以海洋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做好陆海环境保护制度的衔接协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良好海洋环境的新期盼,充分发挥海事管理机构在保护海洋环境中的作用。

主持人:关于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突出了哪些内容和创新之处,能为大家做简单介绍吗?

张岩: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进一步加强了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其中与我们海事密切相关的是本法中的第七章,第七章“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污染防治”在保留原法第八章架构基础上,充分吸收了海事管理机构关于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污染防治管理实践经验,由旧法的11个条款增加至新法的14个条款,共增加3个条款,主要包括五项:1、转化《压载水公约》《拆船公约》等国际公约中的有关要求;2、新增低碳减排、岸电、船舶能效和排放控制区等制度;3、完善船舶结构、防污设备和器材以及证书与文书的规定、污染物排放和操作时监测监控;4、强化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监管的内容;5、明确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理处置中各相关方责任。面对法规的修订,我们海事人员不仅要做好宣传普及工作,更要落实现场监督管理,明确职责分工,有效提高海事执法服务能力。

主持人:关于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宣传普及,咱们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张岩:为了保证《海洋环境保护法》执行到位,持续强化执法人员及港航企业的认识理解,在全社会营造同声共振共同推进海洋保护的浓厚氛围中,曹妃甸海事局根据河北海事局的部署,多措并举,具体从三个方面持续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宣贯。一是全面开展主题培训活动。开展《海环法》专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对有关法律条文的理解掌握。根据法规变化分析对海事日常执法工作的影响,确保全部执法人员熟悉《海环法》要求,坚持单位领学的氛围。二是开展线下普法教育,帮助企业深入理解法规新要求,严格落实安全与防污染主体责任,依托政务中心窗口提供普法咨询服务,整合相关企业、船公司、船员等最想了解的修订后的法规内容并且制定宣传手册。三是依托互联网解读法律法规。借助曹妃甸海事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开展系列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解读专题,结合典型案例进行讨论学习。

主持人:关于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的现场监督落实情况,咱们还有哪些举措?

张岩: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加入了关于船舶岸电使用的新要求而言,船舶靠港使用岸电能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改善船员的生活工作环境,使其免受机器轰鸣的噪音干扰,得到良好的休息,更能降低船舶的油耗和维修费用,帮助船舶节省一笔不小的燃油支出。因此在现场监督中更要根据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对船舶使用岸电情况进行警告和处罚,一是加强现场巡视的频次,实时掌握辖区岸电装备和使用情况,确保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落实;二是落实监管要求,保持对岸电安装相关单位和船舶的督促监管,保障船舶受电环节的畅通;三是开展从业人员培训,畅通使用环节,组织港口码头、航运企业、供电单位、船员开展岸电信息系统操作技能、设备使用、作业程序、安全防护等内容培训,宣传《船舶岸电使用手册》,确保从业人员熟悉岸电使用各个环节。

主持人:经过岩处长的详细介绍,相信大家对曹妃甸海事局学习宣传和监督落实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谢谢张岩处长参加此次访谈,同时感谢各位网友对在线访谈节目的关注,大家再见。

张岩谢谢主持人,谢谢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