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概况

河北海事局辖区地理位置和范围


  • 河北海事局辖区位于渤海西北部和西部,海岸线北起环海寺地嘴灯塔与辽宁省相连,西部渤海湾内以涧河口和歧河口与天津划界,西南部止于大口河与山东省接壤,岸线总长493.6公里。辖区总面积约共13573 平方公里,由下列1、2 两部分组成:

    1.下列A、B、C、D、E、F、G 点顺连与海岸之间的水域,面积约为11279平方公里。

    A: 39°12′53″N 118°01′39″E;

    B: 39°01′01″N 117°59′20″E;

    C: 38°57′11″N 118°15′00″E;

    D: 38°49′04″N 118°15′11″E;

    E: 38°44′36″N 118°55′09″E;

    F: 39°07′59″N 120°10′00″E;

    G: 40°00′00″N 119°56′00″E。

    2.下列H、I、J、K、L、M、N 点顺连与海岸之间的水域,面积约为2294平方公里。

    H: 38°36′44″N 117°33′20″E;

    I: 38°38′38″N 117°51′05″E;

    J: 38°40′47″N 118°23′40″E;

    K: 38°30′27″N 118°35′29″E;

    L: 38°23′27″N 118°10′42″E;

    M: 38°22′28″N 118°00′19″E;

    N: 38°15′51″N 117°50′45″E。


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海事局主要职责

  • (一)贯彻和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环境保护、海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有关多边与双边国际条约,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二)管理或负责规定区域内国际航行船舶和国内航行船舶的船舶登记以及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负责辖区内外国籍船舶管理工作和审理外国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区船舶)进入本辖区未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负责口岸的海事管理工作。

    (三)按照授权,负责船舶检验机构、引航机构、船员服务机构、海员外派机构和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工作,以及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国际公约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四)按照授权,负责船员、引航员和海上设施工作人员适任资格的注册、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船员服务簿和海员出入境证件发放及管理、船员专业与特殊培训管理及其考试发证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重大水上交通事故、重大污染事故处置及调查处理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或具体实施辖区船舶防台、水上搜寻救助及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管理、指导或具体负责辖区内“船旗国”“港口国”和“沿岸国”管理、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检查、接收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强制引航监督、船舶保安和防抗海盗、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等工作。

    (七)管理、指导或具体负责辖区内“沿岸国”管理、海区(或水域)巡逻、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核及监督管理、锚地和重要水域划定、港区岸线使用审核、航行警(通)告发布等工作。

    (八)负责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等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九)负责管理、指导本局机关和所属分支机构的海事业务、法制、规划计划、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固定资产、规费征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技术装备、科技教育、政务信息、党群、审计、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等工作。

    (十)承办交通运输部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 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事务;

    2.负责文秘、信息、文书档案、信访、保密、外事等管理工作;

    3.负责行政督查、督办工作;

    4.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5.承担局内网网站的综合管理工作;

    6.负责全局“四化”建设工作。


    主任:牛阳  联系电话:0335-5366862

法规规范处(执法督察处)

  • 法规规范处(执法督察处)主要职责


    1.组织研究、拟定法制工作规划和计划;

    2.负责管理全局法制工作;

    3.参与海事立法相关工作;

    4.负责规范海事行政执法;

    5.负责指导全局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

    6.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检查;

    7.归口管理海事法规的解释工作;

    8.负责管理全局综合管理体系工作。

    9.组织拟订本单位海事执法监督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10.指导所属分支海事局和海事处的规范执法工作和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

    11.组织实施海事行政执法督察、案卷评查、执法考评、遵守执法风纪和执法责任追究等工作。

    12.负责全局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及海事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等相关工作。

    13.负责本局海事执法重大问题研究。

    14.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1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李大为  联系电话:0335-5366856

综合计划处

  • 综合计划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拟定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管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3.按照权限负责所属单位基本建设和装备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报批以及项目招投标工作;

    4.按照权限审批所属单位基本建设和装备项目的初步设计;

    5.负责全局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6.负责全局制服装具管理工作;

    7.归口管理全局统计工作。


     负责人:王晓磊  联系电话:0335-5366923

     

财务会计处

  • 财务会计处主要职责


    1.负责局机关会计核算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局会计核算工作。

    2.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负责汇编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核定所属单位年度经费收支预算,编制全局预算资金用款计划。

    4.负责非税收入收缴的财会管理工作。

    5.负责开展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所属单位经济运行情况。

    6.负责资产、资金管理,归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所属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委派工作。

    8.负责实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等非税收入的日常征收管理工作。

    9.负责非税收入征收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

    10.承办落实车船使用税等委托代征事项的征收管理工作。

    11.承办规费征收票据日常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

     

     

    处长:张向福  联系电话:0335-5366905

人事教育处

  • 人事教育处主要职责


    1.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

    2.归口管理全局公务员工作;

    3.负责局机关科级及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的管理工作;

    4.负责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管理相关工作。

     

    负责人:徐小松  联系电话:0335-5366918

指挥中心

  • 指挥中心(搜救中心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水上巡查执法和交通管制,维护辖区水上交通秩序;

    2.归口管理辖区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运行工作;

    3.负责辖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组织、协调船舶防台、水上搜寻救助和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辖区水上应急值班工作;

    5.承担河北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和河北省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负责非交通运输部投资建设的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工可和初步设计的初审、报审及预验收工作;

    7.负责实施局交通战备工作。

     

    主任:周延富  联系电话:0335-5366806

通航管理处

  • 通航管理处主要职责


    1.按规定权限负责航道(路)、禁航区、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划定、审批、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实施船舶靠泊安全条件的核定工作;

    3.负责开展辖区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含使用岸线)碍航性审核和监督检查,以及通航环境认证工作;

    4.负责实施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的管理工作;

    5.负责船舶报告制工作;

    6.负责航行警(通)告管理工作;

    7.负责船舶引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处长:王秀祝  联系电话:0335-5366804

船舶监督处

  • 船舶监督处主要职责


    1.负责船舶登记和适航管理工作;

    2.负责管理船舶安全检查工作;

    3.负责船舶保安管理和防抗海盗工作;

    4.负责实施外国籍船舶临时进入我国非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受理和报批工作;负责承办港口对外开放的有关工作;

    5.负责实施船舶进出港(境)的管理工作;

    6.按照授权,负责辖区船舶检验质量现场监督检查、船舶吨位丈量复核与临时船舶吨位证书签发以及船舶重要日期确认工作;

    7.负责组织辖区验船师资格考试工作;

    8.对在本辖区内新建和改建船舶的检验实施监督管理;

    9.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做好本辖区内涉及到检验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0.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组织的船检机构资质初次审核、年度不定期检查、复核等工作;

    11.负责开展本辖区内辅助性检验机构初审和现场审核工作;开展本辖区内辅助性检验机构及其人员资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本辖区内外国驻华验船公司分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


    处长:左晓强  联系电话:0335-5366813

船员管理处

  • 船员管理处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船员管理及船员权益保障工作;

    2.负责管理船员、引航员和磁罗经校正员的培训、考试和发证的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船员、引航员和磁罗经校正员培训机构资质管理及质量体系审核工作;

    4.负责实施海员证件管理工作;

    5.负责船员发展和海员职业保障、船员劳务市场等管理工作;

    6.负责权限范围内船员服务机构和海员外派机构的资质审核、审批以及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开展船舶最低安全配员管理工作。


    负责人:李开寅  联系电话:0335-5366825

危管防污处

  • 危管防污处主要职责


    1.负责防治船舶及有关作业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辖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集装箱安全运输监管和危险品集装箱查验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危险货物申报员、集装箱装箱检查员资质管理工作;

    5.负责辖区水上加油站、加气站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船舶溢油(化学品)污染应急体系建设工作;

    7.参与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参与辖区船舶污染事故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事故应急处置指挥工作。


    处长:候金龙 联系电话:0335-5366837

安全管理处

  • 安全管理处主要职责


    1.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工作;

    2.综合协调和指导辖区水运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开展国际海事研究委员会ISM分委会的日常工作。

    4.负责辖区航运公司、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及相关管理工作;

    5.参与重大等级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及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及污染事故的结案批复和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开展辖区较大等级水上交通事故及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分支机构调查处理一般等级及以下水上交通事故及污染事故;

    6.负责开展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工作;

    7.负责辖区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处 长:班宗生  联系电话:0335-5366978

基建装备处

  • 基建装备处主要职责


    1.负责全局基本建设和装备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3.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工作;

    4.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装备管理工作;

    5. 归口管理局内部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人:张丽静  联系电话:0335-5366926

     

科技信息处

  • 科技信息处主要职责


    1.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科技、信息化管理工作;

    2.组织编制局科技与信息化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有关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局科技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研项目研究;

    4.负责有关产品质量管理相关工作;

    5.负责局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承办局机关信息化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6.负责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7.负责科技交流与合作工作。


    处长:刘俭  联系电话:0335-5366966

审计处

  • 审计处主要职责


    1.组织拟订本单位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2.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单位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

    3.负责本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

    4.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

    5.负责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6.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

    7.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的审计工作。

    8.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处长:李建立  联系电话:0335-5366959

党组工作部

  • 党组工作部(组织处)主要职责


    1.负责全局处级干部、局机关及后勤管理中心科级领导干部和全局处级后备干部及特殊岗位人员的管理工作;

    2.负责局党组日常事务工作;

    3.负责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4.负责局青年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局党组指导局团委及局属单位青年的日常工作;

    5.负责管理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6.承办局党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事务。

     

    主任:郭立平  联系电话:0335-5366875

宣传处

  • 宣传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局机关新闻发布、新闻媒体采访、突发事件应急宣传和舆情监测分析工作;

    3.负责实施相关刊物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全局宣传思想工作的理论研究,承担局职工思想政治研究会的日常工作。


    处长:刘力军   联系电话:0335-5366756

纪检办公室

  • 纪检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党风党纪、政纪教育和廉政教育;

    3.负责在职权范围内调查处理违纪案件;

    4.归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负责指导局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

    6.负责督导各分支机构、直管派出机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7.负责局纪检组日常事务工作。


    主任:赵立栋  联系电话:0335-5366954

     

机关党办

  • 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直属机关党委、纪委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实施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服务工作;

    3.负责实施直属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和党费管理等工作;

    4.负责实施局工会、直属机关工会和所属单位工会的管理工作;

    5.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6.负责承办局机关计划生育等相关工作。


     主任:罗迅  联系电话:0335-5366982

     

处室办事机构

政务中心

  • 政务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本局机关承担的海事政务的统一受理工作,按照授权负责海事政务的审核、审批工作和证书、证件管理工作;

    2.负责开展海事政务协调和海事业务咨询服务工作;

    3.负责局机关政务大厅窗口建设与运行工作,对局属各单位政务中心(大厅)窗口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4.负责实施局机关海事执法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对局属各单位政务中心(大厅)海事执法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5.承担局外网网站功能规划、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和运行评估等综合管理工作;

    (1)综合科

    ①负责本中心文件收发、档案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

    ②负责本中心文稿、文件起草工作;

    ③承担局外网网站功能规划、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和运行评估等综合管理工作;

    ④负责本中心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申领、发放、使用、维护等相关设备物品管理工作;

    ⑤负责实施本中心内部培训工作。

    (2)业务科

    ①负责局机关海事政务的统一受理、材料流转、文书发放等相关工作;

    ②按授权负责局机关海事政务的审核、审批工作,以及证书、证件的管理工作;

    ③负责局机关海事政务协调以及海事业务咨询服务工作;

    ④负责局机关政务大厅窗口建设与运行工作,对局属各单位政务中心(大厅)窗口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⑤负责实施局机关海事执法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对局属各单位政务中心(大厅)海事执法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⑥负责本中心综合管理体系工作;

    ⑦负责本中心受理档案管理工作。

     

    主任:李龙飞  联系电话:0335-5366796

船员考试中心

  • 船员考试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人员和海上设施工作人员等适任资格考试、评估、发证等工作;

    2.负责海员证、无限航区船长及高级船员适任证书的审批、制作工作;

    3.负责按照授权核准辖区各类船员培训开班计划并开展培训期间的日常监督管理;

    4.负责职责范围内各类船员档案管理工作。

    (1)综合科

    ①负责中心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②负责中心保密工作;

    ③负责中心材料、信息工作;

    ④负责中心信息化工作;

    ⑤负责中心责任范围内、外网栏目的维护工作。

    (2)考试科

    ①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人员和海上设施工作人员等适任资格考试、评估工作;

    ②负责辖区考试考官、评估员的管理工作;

    ③负责中心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工作。

    (3)证件科

    ①负责海员证、无限航区船长及高级船员适任证书的管理、制作工作;

    ②负责中心职责范围内各类船员档案管理工作;

    ③负责对分支机构船员证书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主任:齐忠怀  联系电话:0335-5366936

秦皇岛海上溢油应急反应中心

  • 秦皇岛海上溢油应急反应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秦皇岛(北戴河)水域溢油应急处置工作,保护水域环境清洁;

    2.按照上级部署,参与海事系统有关海上溢油应急反应行动和清污工作;

    (1)综合科

    ①负责本中心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②负责中心党务工作;组织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③负责本中心政务信息的采编和审核上报工作;

    ④负责报送本中心办公用品、材料、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工作;

    ⑤负责本中心统计工作;

    ⑥负责本中心日常和应急行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⑦负责本中心有关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⑧负责本中心工会工作;

    ⑨负责本中心综合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⑩负责中心准军事化管理工作。

    (2)业务科

    ①按照本中心《溢油应急预案》参加溢油应急反应行动及演习演练;

    ②参与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

    ③负责《溢油应急设备库配备标准》的执行落实工作,制定应急设备、器材配置方案;

    ④组织对设备管用养修工作进行考核;

    ⑤制定本辖区溢油应急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溢油应急人员的技能培训;

    ⑥履行危防委员会会员单位职责;

    ⑦负责编报本中心基建、技术改造、维修项目计划并参与前期论证、施工管理和验收等工作;

    ⑧负责本中心固定资产(含溢油应急和公务机动车辆)管理工作。

    (3)检验科

    ①开展辖区海上污染物检测和其他危险货物检测工作;

    ②负责化验设备的管用养修工作。

    (4)清污科

    ①负责辖区溢油应急反应行动和清污工作;

    ②负责辖区溢油应急设备库管理及溢油应急设备、物资的调配工作;

    ③执行海上溢油清除任务。


    主任:刘利军  联系电话:0335-5366659

分支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秦皇岛海事局主要职责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秦皇岛海事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和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舶登记工作;负责规定范围内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负责受理外国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区船舶)进入本辖区未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工作,并上报上级海事机构。

    (三)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员和海上设施工作人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工作、船员服务簿发放及管理、船员专业与特殊培训管理及考试发证工作。

    (四)负责组织辖区内船舶防台、水上搜寻救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章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五)按照授权,负责实施辖区内港口国管理、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接收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强制引航监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等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工作;按照授权,负责辖区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技术状况审核、锚地和重要水域划定、港区岸线使用审核、航行警(通)告发布等工作。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局机关和所属派出机构的海事业务、法制、财务、资产、规费征收、基本建设、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计划装备、科技教育、党群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局长:张海勇     电话:0335-5365503

     

    一、秦皇岛海事局内设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

    1.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事务;

    2.负责管理文秘、文书档案工作;

    3.负责管理信息工作;

    4.负责管理信访工作;

    5.负责管理保密工作;

    6.负责实施行政督查、督办工作;

    7.负责局海事“四化”建设工作;

    8.负责实施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9.负责局内网网站管理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任:王增稳  联系电话:0335-5365516

    (二)财务会计处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指示决定,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实施细则;

    2.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编报本单位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督促本单位预算执行;及时编报年度预算资金用款计划;负责项目资金的后评估工作;

    3.负责本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各海事处的非税收入征收工作;

    4.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参与固定资产竣工验收和清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的新增、报废和调拨等财务手续;

    5.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工作流程;

    6.负责本单位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参与各项经济合同的签订,并对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本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工作,推进财务管理信息化;

    8.负责本单位非税收入的核算、上缴和征收管理工作;负责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负责非税收入征收数据统计、分析及报表工作;

    9.承办落实车船使用税等委托代征事项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港口建设费的核算及上缴工作;

    10.负责本单位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及涉及经济合同(协议)付款条款的签订;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长:刘超  联系电话:0335-5365559

    (三)人事教育处

    1.负责权限范围内全局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工作;

    2.负责权限范围内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负责权限范围内公务员管理工作;

    4.负责权限范围内局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及报送、归档等工作;

    5.负责全局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管理等工作;

    6.负责全局科级及以下非领导职务管理;

    7.负责全局公务员社会保险、健康体检、公积金管理等工作;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处长:李恒蔚  联系电话:0335-5365520

    (四)指挥中心(搜救中心办公室)

    1.负责指挥、协调辖区内水上搜救和事故、险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辖区船舶防台工作;

    3.负责实施辖区搜救应急值班工作;

    4.承担海(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任:孙大庆  联系电话:0335-5365630

    (五)通航管理处

    1.负责权限内水上交通事故及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负责辖区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岸线和水域使用等的审批工作;

    3.负责船舶引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工作;

    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处长:张远卓  联系电话:0335-5365676

    (六)船舶监督处

    1.按照权限负责辖区内船舶登记工作;

    2.负责受理外国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区船舶)进入辖区非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工作,负责辖区港口对外开放的受理;

    3.负责辖区水域船舶进出口岸查验、船舶签证、船旗国和港口国安全检查、现场监督等工作;

    4.负责规定范围内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

    5.负责辖区内非国际航行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辖区内除无限航区海船船长、高级船员以外的船员(引航员)证书发证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船员服务机构和外派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舶最低配员的管理;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处长:秦粮朋  联系电话:0335-5365570

    (七)危管防污处

    1.负责组织实施辖区防治船舶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辖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水上加油站、加气站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船舶溢油(化学品)污染应急体系建设工作;

    4.参与辖区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参与辖区船舶污染事故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处长:王晓川  联系电话:0335-5365586

    (八)执法督察处

    1.负责实施全局依法行政和执法规范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执法监督和检查工作;

    3.负责开展本单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的审核及备案工作;

    4.负责受理并调查行政相对人的投诉;

    5.承担法制宣传工作;

    6.负责实施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

    7.负责实施综合管理体系在本单位的运行管理工作;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处长:赵晖  联系电话:0335-5365590

    (九)装备信息处

    1.负责组织基本建设、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局年度资产购置维修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2.按权限负责局基本建设、装备项目工程和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

    3.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工作;

    4.负责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及信息化设备运行、维护工作;

    5.负责局通用办公设备维修管理工作及公务船舶维修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局装备、信息化及课题研究前期调研工作;

    7.负责局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局制服装具计划管理工作;

    9.负责计划统计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处长:刘英  联系电话:0335-5365560

    (十)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处)

    1.承办局党委、纪委日常事务工作;

    2.按规定权限管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

    3.负责实施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4.负责开展本局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5.负责开展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工作;

    6.负责实施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7.负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8.负责开展行风、政风建设和纠风工作;

    9.负责全局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10.负责局工会、青年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团委、妇委会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任:王阳  联系电话:0335-5365539

    二、秦皇岛海事局处室办事机构职责  

    (一)政务中心

    1.负责实施分支机构机关承担的海事政务的统一受理工作,按照授权负责海事政务的审核、审批工作和证书、证件管理工作;

    2.负责开展海事政务协调和海事业务咨询服务工作;

    3.负责本级政务中心文明示范窗口建设工作;

    4.负责编制、公开、更新本级机构应该在大厅公开的海事行政执法政务信息;

    5.承担局外网子网站功能规划、运行管理和运行评估等综合管理工作;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任:张伟  联系电话:0335-5365600

    (二)船舶交通管理中心

    1.负责实施对辖区水上交通动态监控管理,维护辖区通航秩序;

    2.参与辖区水域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工作;

    3.负责实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4.负责开展辖区水域有关水上安全信息服务工作;

    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任:孙大庆  联系电话:0335-5365630

    (三)海巡执法支队

    1.负责辖区内水上巡查执法工作,维护水上通航秩序;

    2.参与辖区水域内水上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3.参与辖区水域内搜救和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开展辖区内水上应急值班工作;

    5.负责执行上级安排的跨辖区巡航执法任务;

    6.负责管理巡逻船艇的管、用、养、修工作;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队长:梁震  联系电话:0335-5365659

    三、秦皇岛海事局派出机构及其内设机构职责  

    (一)派出机构主要职责

    1.贯彻和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上级制定的规定和制度;

    2.按照授权,具体负责实施辖区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等现场监督执法工作;

    3.承担授权范围内的船员管理工作;

    4.负责实施辖区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的现场监督执法、船舶防台和水上搜救的现场组织工作;

    5.按照管理权限,配合上级部门实施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实施本辖区规费征收以及其他综合性管理工作;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1.综合办公室

    负责实施海事处日常行政事务、党务等内部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党群工作;负责开展本处法制工作;负责内外部协调工作以及其他综合性管理工作。

    2.海事监管科

    负责辖区内静态执法工作;负责辖区海事监管信息汇总、整理、服务等现场执法相关支撑工作;负责接收船舶进出港报告;负责辖区规费征缴工作。

    3.海巡执法大队

    负责开展辖区水域日常巡查执法工作;负责辖区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工作;负责船舶现场作业的动态监管工作;承担授权范围内的船员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危管防污管理的现场监管工作;按照授权,负责辖区船舶安全检查等现场监管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上交通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辖区水上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所属海巡船艇的管理和使用。

     

    东港海事处处长:龙海成  联系电话:0335-5365700

    西港海事处处长:张宇  联系电话:0335-5365756

    山海关海事处处长:王德良  联系电话:0335-5365777

    北戴河海事处/北戴河新区海事处处长:马钊  联系电话:0335-53659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唐山海事局主要职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唐山海事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和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舶登记工作;负责规定范围内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负责受理外国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区船舶)进入本辖区未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工作,并上报上级海事机构。

     

    (三)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员和海上设施工作人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工作、船员服务簿发放及管理、船员专业与特殊培训管理及考试发证工作。

     

    (四)负责组织辖区内船舶防台、水上搜寻救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章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五)按照授权,负责实施辖区内港口国管理、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接收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强制引航监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等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工作;按照授权,负责辖区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技术状况审核、锚地和重要水域划定、港区岸线使用审核、航行警(通)告发布等工作。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局机关和所属派出机构的海事业务、法制、财务、资产、规费征收、基本建设、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计划装备、科技教育、党群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局长:杨庆义         电话:0315-5365008

     

    一、唐山海事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事务;

     

    2.负责管理文秘、信息、文书档案、信访、保密工作;

     

    3.负责实施行政督查、督办工作;

     

    4.负责实施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5.承担局内网网站的管理工作;

     

    6. 负责全局“三化”建设工作。


    处室负责人:张磊    电话:0315-5365002

     

    (二)财务会计处主要职责

     

    1.负责管理全局财务工作;

     

    2.负责开展全局会计核算工作;

     

    3.负责管理全局资产、资金工作,归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4.负责港口建设费及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等非税收入的日常征收管理工作;

     

    5.负责管理全局内部审计工作;

     

    6.负责规费征收票据日常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

     

    7. 负责全局非税收入票据日常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


    处室负责人:景丽    电话:0315-5365036

     

    (三)人事教育处主要职责

     

    1.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局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

     

    2.归口管理全局公务员工作;

     

    3. 负责全局科级及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的管理工作。


    处室负责人:杨建儒    电话:0315-5365028

     

    (四)指挥中心(搜救中心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组织、协调船舶防台、水上搜寻救助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职责内的航行警告的发布工作;

     

    3.负责实施辖区水上应急值班工作;

     

    4.承担唐山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负责实施局交通战备工作。


    处室负责人:张华伟    电话:0315-5365087

     

    (五)通航管理处主要职责

     

    1.负责权限内水上交通事故及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负责辖区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岸线和水域使用等的审批、报批工作;

     

    3.负责船舶引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工作;

     

    5.负责航行警(通)告管理工作。


    处室负责人:刘鹏    电话:0315-5365067

     

    (六)船舶监督处

     

    1.负责开展权限范围内船舶登记工作;

     

    2.负责受理外国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区船舶)临时进入本辖区未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工作;负责承办港口对外开放的有关工作;

     

    3.负责规定范围内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

     

    4.负责辖区水域船舶进出口岸查验、船舶签证、船旗国和港口国安全检查、现场监督等工作;

     

    5.负责管理、指导船旗国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开展港口国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管理、指导船舶检验质量监督工作;

     

    6.负责开展无限航区海船船长、无限航区高级船员适任证书以外的船员证书审核发证工作;

     

    7.负责开展权限范围内船员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核以及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开展辖区权限范围内航运公司、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及相关管理工作;

     

    9.负责开展辖区权限范围内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0. 负责船舶最低安全配员管理工作。


    处室负责人:任仲坦   电话:0315-5365096

     

    (七)危管防污处

     

    1.负责防治船舶及有关作业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辖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船舶溢油(化学品)污染应急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唐山市京唐港区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4.负责辖区权限范围内船舶污染事故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5.参与辖区权限范围内排污口设置和海洋工程、海岸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核工作;

     

    6.负责权限范围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员、集装箱装箱检查员的资质管理;

     

    7.负责辖区水上加油站、加气站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处室负责人:杨艳飞    电话:0315-5365068

     

    (八)执法督察处

     

    1.负责规范全局依法行政和执法规范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执法监督和检查工作;

     

    3.负责开展本单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的审核及备案工作;

     

    4.负责受理并调查行政相对人的执法投诉;

     

    5.负责法制宣传工作;

     

    6.负责实施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

     

    7.负责实施综合管理体系在本单位的运行管理工作。


    处室负责人:鲁建勋    电话:0315-5365060

     

    (九)装备信息处

     

    1.负责组织拟定局中长期发展规划,编报基本建设、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有关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实施管理范围内装备、信息化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3.负责实施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工作;

     

    4.负责实施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实施计划统计工作;

     

    6.负责实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施工管理;

     

    7.负责全局制服装具管理工作;

     

    8.归口管理局内部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局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处室负责人:赵凯    电话:0315-5365022

     

    (十)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处)

     

    1.承办局党委、纪委日常事务工作;

     

    2.按规定权限管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

     

    3.负责开展本局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4.负责开展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工作;

     

    5.负责实施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在职权范围内调查处理违纪案件;

     

    6.负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7.负责开展行风、政风建设和纠风工作;

     

    8.负责指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局青年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实施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局计划生育工作。


    处室负责人:刘春生    电话:0315-5365029

     

    二、唐山海事局处室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一)政务中心

     

    1.负责本局机关承担的海事政务的统一受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海事政务的审核、审批工作和证书、证件管理工作;

     

    2.负责开展海事政务协调和海事业务咨询服务工作;

     

    3.负责局机关政务大厅受理窗口建设与运行工作;

     

    4. 牵头负责局外网网站管理工作。


    处室负责人:庞俊青    电话:0315-5365075

     

    (二)船舶交通管理中心

     

    1.负责实施对辖区水上交通动态监控管理,维护辖区水域交通秩序;

     

    2.参与辖区水域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工作;

     

    3.负责实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的运行管理工作;

     

    5. 负责开展辖区水域有关水上安全信息服务工作。


    处室负责人:张华伟    电话:0315-5365087

     

    (三)海巡执法支队

     

    1.负责管理辖区内水上巡查执法工作,维护水上通航秩序;

     

    2.参与辖区水域内水上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3.参与辖区水域内搜救和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开展辖区内水上应急值班工作;

     

    5.负责执行上级安排的跨辖区巡航执法任务;

     

    6. 负责管理巡逻船艇的管、用、养、修工作。


    处室负责人:吴昊    电话:0315-5365299

     

    三、唐山海事局派出机构主要职责

     

     (一)京唐港海事处

     

    1.贯彻和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上级制定的规定和制度。

     

    2.按照授权,具体负责实施辖区中国籍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等现场监督执法工作。

     

    3.承担授权范围内的船员管理工作。

     

    4.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处理海事行政应诉工作。

     

    5.负责实施辖区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的现场监督执法、船舶防台和水上搜救的现场组织工作。

     

    6.按照管理权限,具体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7. 负责实施权限内本辖区规费征收以及其他综合性管理工作。


    处长:郑宝东    电话:0315-5365118

     

    (二)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1.综合办公室

     

    负责实施海事处日常行政事务、党务等内部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党群工作;负责开展本处法制工作;负责内外部协调工作以及其他综合性管理工作。

    处室负责人:王艳丽    电话:0315-5365106

     

    2.海事监管科

     

    负责辖区内静态执法工作;负责辖区海事监管信息汇总、整理、服务等现场执法相关支撑工作;负责接收船舶进出港报告;负责辖区规费征缴工作。


    处室负责人:李明    电话:0315-5365126

     

    3.海巡执法大队

     

    负责开展辖区水域日常巡查执法工作;负责辖区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工作;负责船舶现场作业的动态监管工作;承担授权范围内的船员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危管防污管理的现场监管工作;按照授权,负责辖区船舶安全检查等现场监管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上交通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辖区水上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所属海巡船艇的管理和使用。

    处室负责人:刘宗鹏    电话:0315-5365136

    处室负责人:马轶众    电话:0315-5365123

    处室负责人:周宝华    电话:0315-5365266

     


中华人民共和国曹妃甸海事局主要职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曹妃甸海事局主要职责

    1.贯彻和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舶登记工作;负责规定范围内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负责受理外国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区船舶)进入本辖区未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工作,并上报上级海事机构。

    3.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员和海上设施工作人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工作、船员服务簿发放及管理、船员专业与特殊培训管理及考试发证工作。

    4.负责组织辖区内船舶防台、水上搜寻救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章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5.按照授权,负责实施辖区内港口国管理、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接收核查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强制引航监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等工作。

    6.负责辖区内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工作;按照授权,负责辖区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技术状况审核、锚地和重要水域划定、港区岸线使用审核、航行警(通)告发布等工作。

    7.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局机关和所属派出机构的海事业务、法制、财务、资产、规费征收、基本建设、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计划装备、科技教育、党群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局长:李保东     电话:0315-5076010

     

    一、曹妃甸海事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和综合管理,负责文秘、信息、文书档案、信访、保密和内部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行政督察、督办工作;负责全局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缴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局基本建设、计划装备、科技信息等工作。

    处室负责人:李忠杰   电话:0315-5076010

    (二)人事教育处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局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局公务员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党委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本局党建、思想政治、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局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和青年等群团工作;负责全局法制工作;负责综合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工作。

    处室负责人:王佳林    电话:0315-5076099

    (三)综合业务处

    按照权限负责船舶监督和口岸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非国际航运公司和船舶的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工作;负责辖区内非国际航运公司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辖区危管防污管理工作;参与辖区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辖区船舶污染事故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辖区船员服务机构、海员外派机构和船员体检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所属海巡船艇的运行维护和考核管理。

    处室负责人:张岩   电话:0315-5076088

    (四)指挥中心(搜救中心办公室)

    负责指挥、协调辖区内水上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辖区搜救应急值班工作;承担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权限内水上交通事故及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辖区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岸线和水域使用等的审批工作;负责船舶引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水域有关水上安全信息服务工作;归口管理水上巡航工作;负责接收辖区船舶海上保安信息,并按照规定的程序采取相应的行动;承担局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处室负责人:王佳林    电话:0315-5076099

    二、曹妃甸海事局处室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一)政务中心

    负责本局承担的海事政务的统一受理工作,按照授权负责海事政务的审核、审批工作和证书、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开展海事政务协调、海事业务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大厅窗口建设与运行工作;牵头负责局外网网站管理工作。

    处室负责人:郑旭    电话:0315-5076129

    三、曹妃甸海事局派出机构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派出机构主要职责

     1.贯彻和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上级制定的规定和制度;

     2.按照授权,具体负责实施辖区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接收核查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等现场监督执法工作;

     3.承担授权范围内的船员管理工作;

     4.负责实施辖区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的现场监督执法、船舶防台和水上搜救的现场组织工作;

     5.按照管理权限,配合上级部门实施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实施本辖区规费征收以及其他综合性管理工作;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1.综合办公室

    负责实施海事处日常行政事务、党务等内部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党群工作;负责开展本处法制工作;负责内外部协调工作以及其他综合性管理工作。

    2.海事监管科

    负责辖区内静态执法工作;负责辖区海事监管信息汇总、整理、服务等现场执法相关支撑工作;负责接收船舶进出港报告;负责辖区规费征缴工作。

    3.海巡执法大队

    负责开展辖区水域日常巡查执法工作;负责辖区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工作;负责船舶现场作业的动态监管工作;承担授权范围内的船员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危管防污管理的现场监管工作;按照授权,负责辖区船舶安全检查等现场监管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上交通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辖区水上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所属海巡船艇的管理和使用。

    唐海海事处负责人:黄平楼  

    电话:0315-5076150

     

    纳潮河海事处负责人:刘笑鹏  

    电话:0315-50762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沧州海事局主要职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沧州海事局主要职责

    1.贯彻和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舶登记工作;负责规定范围内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负责受理外国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区船舶)进入本辖区未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工作,并上报上级海事机构。

    3.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员和海上设施工作人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工作、船员服务簿发放及管理、船员专业与特殊培训管理及考试发证工作。

    4.负责组织辖区内船舶防台、水上搜寻救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章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5.按照授权,负责实施辖区内港口国管理、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强制引航监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等工作。

    6.负责辖区内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工作;按照授权,负责辖区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技术状况审核、锚地和重要水域划定、港区岸线使用审核、航行警(通)告发布等工作。

    7.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局机关和所属派出机构的海事业务、法制、财务、资产、规费征收、基本建设、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计划装备、科技教育、党群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局长:佟海森       电话:0317-5786506

     

     

    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事务;

    2.负责管理文秘、信息、文书档案、信访、保密、外事等工作;

    3.负责实施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实施行政督查、督办工作;

    5.负责实施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6.承担局内网网站的综合管理工作;

    7.负责全局“三化”建设工作;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室负责人:张莹 联系电话:0317-5786500

    (二)财务会计处主要职责

    1.负责管理全局财务工作;

    2.负责开展全局会计核算工作;

    3.负责全局资金管理工作;

    4.负责管理全局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工作;

    5.负责管理全局政府采购工作;

    6.负责非税收入的日常征收管理工作;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室负责人:魏献文联系电话:0317-5786510

     

    (三)人事教育处主要职责

    1.负责管理全局人事工作;

    2.负责管理全局劳动工资工作;

    3.负责管理全局机构编制工作;

    4.负责管理全局队伍建设工作;

    5.负责管理全局教育培训工作;

    6.归口管理公务员工作;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室负责人:刘永征 联系电话:0317-5786503

     

    (四)指挥中心(搜救中心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指挥、协调辖区内水上搜救和事故、险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制定年度巡航计划并监督落实,负责对巡查工作进行评估,研究解决巡查难点问题,编写年度巡航工作评估报告;

    3.负责组织、协调辖区船舶防台工作;

    4.负责实施辖区搜救应急值班工作;

    5.承担海(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室负责人:刘凤良 联系电话:0317-5786570

     

    (五)通航管理处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辖区一般等级及以下水上交通事故及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参与辖区发生的较大等级及以下水上交通事故及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2.负责辖区水上水下活动、岸线和水域使用等的审批工作;

    3.负责船舶引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工作;

    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室负责人:崔  锋 联系电话:0317-5786533

     

    (六)船舶监督处主要职责

    1.按照权限负责辖区内船舶登记工作;

    2.负责受理外国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区船舶)进入辖区非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工作;

    3.负责辖区水域港口国安全检查工作,以及船舶进出口岸查验、船舶进出港报告、船旗国监督和现场监督等归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4.负责规定范围内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

    5.负责辖区内非国际航行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发证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6.按照授权负责无限航区海船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以外的所有等级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和船员注册的管理和制作工作;

    7.负责权限范围内船员服务机构和海员外派机构的资质审核工作,以及辖区船员服务机构、航运公司和引航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室负责人:刘  鹏 联系电话:0317-5786530

     


    (七)危管防污处主要职责


    1.负责实施辖区防治船舶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实施辖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水上加油站、加气站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船舶溢油(化学品)污染应急体系建设工作;

    4.参与辖区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参与辖区船舶污染事故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室负责人:张朝旭 联系电话:0317-5786531

     

    (八)执法督察处主要职责


    1.负责实施全局依法行政和执法规范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执法监督和检查工作;

    3.负责开展本单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的审核及备案工作;

    4.负责受理并调查行政相对人的投诉;

    5.承担法制宣传工作;

    6.承担行政应诉工作;

    7.负责实施综合管理体系在本单位的运行管理工作;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室负责人:张宝凯 联系电话:0317-5786516

     

    (九)装备信息处主要职责

     

    1.负责编报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有关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实施土地、房屋等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实施管理范围内装备、信息系统及信息化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3.负责实施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和使用管理工作;

    4.负责实施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实施计划统计工作;

    6.负责实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日常管理;

    7.负责全局制服装具管理工作;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室负责人:张  胜 联系电话:0317-5786501

     

     

    (十)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处)主要职责


    1.承办局党委、纪委日常事务工作;

    2.按照权限管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

    3.负责实施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4.负责开展本局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5.负责开展新闻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负责实施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7.负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8.负责开展行风、政风建设和纠风工作;

    9.负责开展工会、共青团、妇委会、计划生育和青年等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室负责人:杨全杰 联系电话:0317-5786596

     


    二、处室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一)政务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本局机关承担的海事政务的统一受理工作,按照授权负责海事政务的审核、审批工作和证书、证件管理工作;

    2.负责开展海事政务协调和海事业务咨询服务工作;

    3.负责局机关政务大厅窗口建设与运行工作;

    4.负责实施局政务中心海事执法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工作;

    5.承担局外网网站功能规划、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和运行评估等综合管理工作;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室负责人:刘志刚 联系电话:0317-5786520

     

     

    (二)船舶交通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实施对辖区水域交通动态监控管理,维护辖区通航秩序;

    2.参与辖区水域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工作;

    3.负责实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4.负责开展辖区水域有关水上安全信息服务工作;

    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室负责人:赵永昭 联系电话:0317-5786571

     

    (三)海巡执法支队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内水上巡查执法工作,维护水上通航秩序。

    2.参与辖区水域内水上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3.参与辖区水域内搜救和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开展辖区内水上应急值班工作;

    5.负责执行上级安排的跨辖区巡航执法任务;

    6.负责管理巡逻船艇的管、用、养、修工作;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室负责人:贾红涛 联系电话:0317-5811633

     

    三、派出机构主要职责

    (一)海事处主要职责


    1.贯彻和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上级制定的规定和制度;

    2.按照授权,具体负责实施辖区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等现场监督执法工作;

    3.承担授权范围内的船员管理工作;

    4.负责实施辖区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的现场监督执法、船舶防台和水上搜救的现场处置工作;

    5.按照权限,负责实施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实施本辖区规费征收以及其他综合性管理工作;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港海事处负责人:于江华  联系电话:0317-5555069

    综合港海事处负责人:郭喜双 联系电话0317-5760619

    (二)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1.综合办公室


    负责实施海事处日常行政事务、党务等内部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党群工作;负责开展本处法制工作;负责内外部协调工作以及其他综合性管理工作。

    大港海事处负责人:佘志鹏  联系电话:0317-5555067

    综合港海事处负责人:李少飞 联系电话0317-5766580

     

     

    2.海事监管科


    负责辖区内静态执法工作;负责辖区海事监管信息汇总、整理、服务等现场执法相关支撑工作;负责接收船舶进出港报告;负责辖区规费征缴工作。

    大港海事处负责人:夏  斌  联系电话:0317-5551363

    综合港海事处负责人:刘翔飞 联系电话0317-5760513

     

    3.海巡执法大队


    负责开展辖区水域日常巡查执法工作;负责辖区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工作;负责船舶现场作业的动态监管工作;承担授权范围内的船员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危管防污管理的现场监管工作;按照授权,负责辖区船舶安全检查等现场监管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上交通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辖区水上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所属海巡船艇的管理和使用。

    神华港海巡执法大队负责人:周  佳 联系电话:0317-5551362

    河口海巡执法大队负责人:王东海 联系电话:0317-7558908

    综合港海巡执法大队负责人:刘华炜 联系电话:0317-5766729

    南排河海巡执法大队负责人:陈  飞 联系电话0317-5555098

     

     

     


事业单位

后勤管理中心

  • 后勤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实施河北海事局所属机构房产物业管理和设备设施维修、维护工作;

    2.负责实施车辆的运行管理工作;

    3.负责开展河北海事局所属机构物资采购、保管及其他后勤服务工作;

    4.承担河北海事局所属机构编制外用工的使用管理工作;

    5.负责实施后勤管理中心内部综合管理工作。

    (1)综合办公室

    ①负责实施局机关及中心所属房产物业管理及维修工作;

    ②负责实施局机关及中心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电话补贴的管理工作;

    ③负责实施全局编制外用工的管理工作;

    ④负责实施局机关及中心水电费的缴纳工作;

    ⑤负责实施局机关及中心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

    ⑥负责实施本中心综合管理工作。

    (2)业务科

    ①负责实施局机关及本中心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及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

    ②负责实施局机关及本中心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工作;

    ③负责实施局机关食堂管理工作;

    ④负责实施全局制服装具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

    ⑤负责实施本中心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⑥负责局机关及本中心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⑦负责局经济实体监管会日常事务性工作。

    (3)后勤管理分中心

    ①负责分支局所属机构设备、材料、办公用品等物资的采购供应保管及废旧物资管理、制服装具发放工作;

    ②负责分支局房产物业管理及办公用房、水、电、暖等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

    ③负责所属机构职工食堂的管理;

    ④负责分支机构公务用车的管理派遣和交通安全工作;

    ⑤负责所属机构编制外用工的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⑥负责后勤管理分中心内部综合管理工作;

    ⑦负责所属机构后勤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主任:李海成  联系电话:0335-5366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