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局领导批示要求加强我局“放管服” 工作的通知

河北海事局  2021-01-15 15:08:54

各分支机构,局机关各处室:

近日,局领导对我局“放管服”相关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和思路,现就落实局领导批示精神,加强我局“放管服”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结经验,夯实现有工作基础

我局“放管服”改革工作在“十三五”期间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十四五”期间,需要全局各相关部门在巩固拓展业已形成的良好制度性成果和工作举措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做法,根据辖区企业和行政相对人的切实需求,对现有制度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完善,因地制宜开展“放管服”工作,以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为导向,全面激发航运市场主体活力。

二、积极谋划,深入践行改革要求

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各分支机构要认真领会局领导批示要求,在围绕优化航运营商环境、提高海事政务服务效率、降低机制制度性成本、提高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能力、发展壮大海员队伍等要素资源方面,与局“十四五”发展规划一同谋划、一起构思,继续深化改革,不断守正创新,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打造相关业务领域的河北海事特色品牌,深入践行改革要求。

三、加强指导,职能部门分类推进

局机关各职能部门要发挥对口业务领域“领头雁”作用,紧密跟进上级各类“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加强对分支机构的业务指导,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开展对口业务领域服务举措的研究,在河北辖区内做到执法标准统一、服务统一、公平公正,切实把航运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活力激发出来,主动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在服务和监管过程中坚持透明高效、便民利企,将上级的新要求、新指示、新办法转化为我局的相关制度落实实施。

四、倾听反馈,切实增强服务举措

局机关各职能部门、各分支机构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面向行政相对人的工作调研和满意度测评,积极收集市场主体的反馈,根据反馈意见优化服务,根据市场需求积极开展差异化探索,在法定框架下提升执法人员自身业务水平,提升单位整体服务意识。同时将我局“放管服”惠民举措宣传到基层、解读到企业,并接受社会监督,深入发掘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事迹,表彰推广,引领工作向更优开展。

 

                      法规规范处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