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岛“3·3”“括苍山8”轮搁浅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简况与调查情况
(一)事故概况
2019年3月3日1903时左右,浙江括苍海运有限公司所属散货船“括苍山8”轮在由秦皇岛秦山化工码头重载出港过程中,在秦山化工航道H3#浮附近搁浅。2019年3月3日2125时左右脱浅,经济损失约为1万元,无人员伤亡,未造成污染,构成小事故。
(二)调查情况
事故发生后,秦皇岛海事局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积极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工作,本次事故调查主要通过询问当事船员和查阅法定文书及相关记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调取了大量证据材料(详见附件1)。
二、事故船舶、船员、公司概况
(一)船舶概况
船名:括苍山8 国籍/船籍港:中国/台州
船舶种类:散货船 船体材料:钢质
总吨:8466 净吨:4740
船长:139.80米 船宽:20.00米 型深:10.40米
主机类型:内燃机 主机功率:2665.00千瓦
建成日期:2010.1.31
建造地点: 江苏宝利发船业有限公司
船舶所有人:浙江括苍海运有限公司
船舶经营人:浙江括苍海运有限公司
(二)船员情况
该轮配员14名,所有船员为中国籍,所持证书符合该轮配员需求,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要求,该船出港时由船长指挥。
船长许**,1976年**月**日出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台州海事局2017年**月**日签发的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证书。
三副张**,1989年**月**日出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台州海事局2016年**月**日签发的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二副证书。
值班水手林**,1973年**月**日出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台州海事局2017年**月**日签发的5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水手证书。
轮机长陈**,1965年**月**日出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湛江海事局2016年**月**日签发的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证书。
(三)船舶公司情况
“括苍山8”轮船舶所有人与经营人相同均为浙江括苍海运有限公司。
浙江括苍海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经营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散货船运输,注册资金1000万元。公司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路运输许可证及浙江海事局颁发的符合证明,公司共经营船舶6艘,总运力79516,各轮皆持有相应的安全管理证书。
在本次搁浅事故调查中,未发现“括苍山8”轮及公司在处置搁浅事故时出现体系运行不畅、违反体系规定等问题。
(四)船舶载货情况
船舶装载货物为卷钢,装载货物量为12864.29吨。船舶出港时艏吃水7.35米,船中吃水7.55米,船尾吃水7.70米。
(五)船舶安检情况
“括苍山8”轮于2018年11月13日在上海港接受安全检查,无与事故存在直接关系的缺陷。
三、水文气象情况
天气:晴朗 潮汐:涨潮
风向:西南风 风力:4级-5级
海浪:轻浪 浪高:0.5米
流向:东北 流速:0.5节
能见度:5海里
四、救助情况
“括苍山8”轮搁浅后,船方自行制定了脱浅计划,在报请秦皇岛海事局VTS中心同意后,先后两次采取拖轮协助的形式进行脱浅,完全脱浅时间为2019年3月3日2125时。
五、事故经过
2019年3月3日1816时,“括苍山8”轮在秦皇岛秦山化工码头装载钢材12864.29吨,船舶完货备车,主机备妥,试车,舵正常,开启测深仪、雷达等航海仪器,报交管中心申请离泊。
3月3日 1845时,“括苍山8”轮锚离地出港,航向188转186,从港池准备进入航道离港,但操作时转向稍晚,造成船舶偏离到航道中心线右侧,但此时没有通过导标进行调整。
3月3日1903时,发现“括苍山8”轮舵效完全消失,船舶减速至零,船舶在H3#浮附近发生搁浅,搁浅位置:39°55.357N 119°41.530E。期间,测深仪开启,报警设定值为1米。船体搁浅位置右中前部,第一货舱附近,船体向左倾斜2度,第一时间报秦皇岛交管,报公司及代理并申请拖轮协助脱浅。
3月3日1940时,第一艘拖轮“秦交拖1”到位,2000时,第二艘拖轮“海航2”到位,两艘拖轮因动力不足协助脱浅失败,2120时,拖轮“秦港12”到位,2122时,在“秦港12”的协助下,顺利脱浅。
六、搁浅基本事实分析认定
(一) 搁浅时间:2018年10月30日1111时左右
认定理由:
当事船员对事故描述,“括苍山8”轮称发生搁浅的为2019年3月3日1903时左右,且之后及时报告交管中心;根据1902时交管中心提醒注意左侧航道,1903时船速突然下降。
(二)搁浅位置:39°55.357N 119°41.530E。
认定理由:“括苍山8”轮从秦山化工码头离港,当船舶搁浅后航速为零,船舶已经搁浅在固定位置,经定位为39°55.357N 119°41.530E;
七、事故损失情况
事故无人员伤亡及污染情况,经济损失1万元左右。
八、事故原因分析
本事故原因分析是根据船方递交的水上交通事故报告书、船员询问笔录、调取的船舶记录数据、海事调查人员综合分析等得出的结果。
一是船长操作不规范,未充分利用港口导助航设施,特别是秦山化工航道导标,仅靠浮标定位导致航向偏离航道中心线右侧,致使船舶搁浅在航道偏坡上。
二是海图配备不完整。“括苍山8”轮仅有海军航保部印制的海图,未配备海事版的秦皇岛港区图,对秦山化工通航环境不熟悉。
九、事故责任判定
本次事故为责任事故,船长应承担全部责任。
船长在“括苍山8”轮航行过程中,疏忽大意,未充分利用港口导助航设施,仅靠浮标定位导致航向偏离航道中心线右侧,致使船舶搁浅在航道偏坡上,存在过失行为,导致事故的发生。
十、事故结论
本次事故是由“括苍山8”轮单方引起的水上交通事故,“括苍山8”轮应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十一、安全管理建议
(一)船舶公司加大对船长及高级驾驶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安全驾驶意识。
(二)船员尤其值班驾驶员在进入或驶离港口泊位时,应通过有效手段充分了解港口通航环境情况;要消除麻痹大意思想,谨慎操作、驾驶。
附件1
调取证据清单
名称 | 份数/页码 |
水上交通事故报告书 | 1份 |
船长询问笔录 | 1份 |
三副询问笔录 | 1份 |
轮机长询问笔录 | 1份 |
值班水手询问笔录 | 1份 |
船长适任证书 | 1份 |
三副适任证书 | 1份 |
轮机长适任证书 | 1份 |
值班水手适任证书 | 1份 |
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 | 1页 |
船舶国籍证书 | 1份 |
海上船舶检验证书薄 | 1份 |
船舶管理证书及符合证明 | 1份 |
海上货船适航证书 | 1份 |
航海日志 | 4页 |
轮机日志 | 3页 |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 1份 |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 1份 |
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 | 1份 |
中国籍船舶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 | 1份 |
安全管理程序文件 | 15页 |
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 | 2份 |
绑扎证明 | 1份 |
配载图 | 1份 |
航次计划 | 1份 |
船员名单 | 1份 |
国内航行船舶货物系固手册(钢材运输部分) | 1份 |
量水记录 | 2页 |
六面吃水测量记录 | 1页 |
《水上交通事故结论书》申请书 | 1份 |
安全保证书 | 1份 |
潜水作业安全证书 | 1份 |
潜水服务能力与信用评估等级证书 | 1份 |
博纳德(天津)港口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 1份 |
水下目视检测报告 | 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