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船舶污染应急防备和处置监督检查情况公示

河北海事局  2023-12-29 14:13:27

秦皇岛海事局于2023年12月21日至25日依据《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船舶污染清除协议制度管理办法》要求,对辖区秦皇岛市接卫航船务有限公司、秦皇岛港安船务有限公司、秦皇岛得大船务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新航向船务有限公司等4家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期间,12月25日上午在秦皇岛港港区老码头附近水域组织开展了应急处置实操能力现场验证,现将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发现问题

处理决定

秦皇岛市接卫航船务有限公司(公告能力等级二级)

1. 应急预案未及时更新。该公司应急预案法律依据部分未及时更新,且未包含《秦皇岛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明确了修订周期和必须启动修订情形,但未及时组织修订。

7日内改正。

2.未按要求报送固定期限清污协议。该公司实际签订应急清污协议情况与海事一网通办平台报送固定期限清污协议签订数量不一致。

7日内改正。

秦皇岛港安船务有限公司(公告能力等级二级)

 

 

1.应急预案未及时更新。该公司应急预案法律依据部分未及时更新。

7日内改正。

2.公司材料向社会公布不全面。该公司官网未公示应急预案、应急人员,公示信息中应急船舶情况与实际不符。

7日内改正。

3.未按要求报送固定期限清污协议。该公司未按要求将固定期限协议报送海事管理机构。

7日内改正。

4.现场核查时部分应急操作人员未到场。该公司应配备30名应急操作人员,公司提供了足够数量的自培证书及劳动合同,但未全部到场接受核查。

立即整改。

秦皇岛市新航向船务有限公司(公告能力等级三级)

1.应急预案编制不合理。该公司应急预案有多处与实际不符、前后矛盾的情况。

7日内改正。

2.未按要求报送固定期限清污协议。该公司未按要求将固定期限协议报送海事管理机构。

7日内改正。

3.未按预案要求组织应急演练。该公司应急演练记录不满足该公司应急预案中对应急演练的要求。

7日内改正。

4.应急反应时间不满足要求。在12月25日的应急处置能力实操现场验证过程中,该公司应急船舶抵达实操水域时间,不符合三级清污单位服务区域内应急反应时间应小于2小时的要求。

立即整改。

5.现场核查时部分应急操作人员未到场。该公司应配备20名应急操作人员,公司提供了足够数量的劳动合同及人员培训记录,但未全部到场接受核查。

立即整改。

秦皇岛得大船务有限公司(公告能力等级三级)

 

1.应急预案未及时更新。该公司应急预案法律依据部分未及时更新。存在与实际不符情况,且在事故报告环节未明确第一时间报告海事管理机构。

7日内改正。

2.污染物清除方案不合理。该公司污染物清除方案中存在二、三级能力混淆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不符。

7日内改正。

3.维护保养、应急演练、应急值守和应急清污等相关记录不全。该公司未能提供应急演练记录,未能提供应急值守记录,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记录不全。

7日内改正。

4.应急设备维护保养不佳。该公司应急设备库中收油机、卸载泵、清洁装置、喷洒装置等应急设备均未能正常启动。

立即整改。

5.应急作业人员数量不足。该公司未配备足够数量的高级指挥人员、现场指挥人员及应急操作人员。

立即整改。

6.未按要求报送固定期限清污协议。该公司未按要求将固定期限协议报送海事管理机构。

7日内改正。

7.公司材料未向社会公布。该公司原官方网站无法登陆,且不能提供其他途径公示证明,未能核实其法定公示信息情况。

立即整改。

8.未能完成应急能力实操现场验证。截止检查结束,该公司无应急力量抵达相关水域接受现场验证。

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