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海事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的报告

河北海事局  2020-01-09 15:25:11

 

 

河北海事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部门

建设情况的报告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19年,河北海事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平稳推进年”主题,全面履职、攻坚奋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河北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情况

(一)致力维护水上交通安全

2019年,河北海事局辖区安全形势大幅好于往年。全年共完成工作目标任务295项,完成率达到了99.6%。监管船舶24.8万艘次,保障11.5亿吨货物安全运输。辖区水上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全面下降,一般等级以上事故同比下降33%,无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死亡失踪人数同比下降70%;水域沉船同比下降67%;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下降71%。

(二)倾力服务国家战略实施

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合理规划渤海湾中西部通航资源,积极做好京津冀船检一体化工作;服务自贸区建设,出台服务曹妃甸自贸区发展十项便利举措,提高通关效率,大幅缩短了政务审批办理时间,切实提升海事服务质量;推进京唐港主航道双向通航,助推黄骅港煤炭港区航道7万吨级船舶双向通航,首次开展辖区内河通航水域认定;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组织开展“三员”(贫困家庭成员、军队退役成员、雄安新区建设搬迁再就业人员)培训,推进航海培训就业惠民工程。

(三)不断强化法治海事建设

助推秦皇岛市政府发布全省首部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办法,为防治船舶污染环境提供了政策遵循;健全依法行政机制,全年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完成263人次执法证换发,组织开展法制培训,不断促进海事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加强海事履约研究,积极参加国际论坛和会议,全年向部局报送提案7篇,其中关于船舶压载水、载重线、北斗系统认可等5篇提案成功递交国际海事组织。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全面推进实施《河北海事局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的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依法行政工作定期汇报机制;对照《河北海事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细表》开展自查自评,补齐短板、建立机制;修订完善《河北海事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须知》《河北海事局普法工作须知》,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普法工作机制和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

(二)提升内部综合管理水平

以基层执法机构建设为抓手,按照标准规范、突出示范引领、分类推进、严格把关开展达标验收;对综合管理体系进行功能优化,开展体系内部审核,加强体系文件管理,全年新增体系文件9件,修订29件;推广移动执法系统,加强信息安全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健全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工作机制,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有效保障重点时段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

(三)加强海事规范性文件管理

认真贯彻海事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及合法性审查等规定,确保海事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合法、程序规范,河北海事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全部在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方便行政相对人查阅;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海事局港作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海事局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对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的义务进行了明确和细化。

三、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一)强化领导班子建设

严格执行重要工作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认真开好党组(党委)会、民主生活会,落实和完善党组(党委)议事制度,不断提升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

(二)健全重大决策事项机制

严格执行《河北海事局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须知》,在重大决策事项进行议事决策前对其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未经合法合规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合规的,不予提交党组(党委)会研究审议;完善了河北海事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工作须知》,明确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需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的范围、情形和提交材料等内容,在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需听取本单位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

(三)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裁决

在执法实践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情节复杂、重大,应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在进行法制审核后由海事管理机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入

大力推进政务办理改革,全面开展政务服务“一站式办理”改革,公布了“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清单,积极助力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平台上线运行;为船员提供便捷服务,实施船员证书业务“即时办证”模式,研发船员业务电话咨询自助语音系统,在系统内具有首创性;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修订了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海事执法工作中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二)着力强化重点领域治理

开展内河船涉海运输专项治理,开展“清砂”专项行动4次,有力遏制了内河船非法参与海上运输的泛滥势头,促成秦皇岛市政府出台省内首个内河船涉海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开展长期脱管船舶专项治理,分类摸排并系统梳理脱管船舶,强化登记核查和现场监管,长期脱管船舶数量下降55%;开展船舶污染专项治理活动,重点对港作船、施工船实施防污染监督检查,对船舶排放控制区进行常态化监管;开展旅游船艇专项治理,有效保障“庆祝建国70周年”“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水上交通安全。

(三)扎实推进海事监管工作

开展防范商渔船碰撞和典型事故案例“双进”“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增强安全意识,排查治理重大隐患,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高辖区船舶污染防控水平,召开压载水公约实施动员部署会,在全国率先开展压载水公约港口国监督检查;不断丰富巡航模式,将海上巡航、直升机巡航、无人机巡航和电子巡航有机结合,实现重点水域巡航常态化,推进海事监管水域覆盖。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加强内部执法监督检查

印发《河北海事局2019年度监督检查方案》《河北海事局2019年海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基本项目自查表》,对法治建设、执法规范、案卷制作等内容进行考核,全面提升检查效率;科学制定年度督察计划,确定督察重点,选派精通业务、经验丰富的督察人员对各单位进行督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案卷制作的指导和交流,切实促进案卷制作质量的提升,从而带动了基层执法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持续规范海事执法行为

依托局综合管理体系编制发布了通航管理、船舶管理、危防管理、船员管理等海事业务类工作须知,全面落实《海事执法业务流程》,明确执法职责、细化内部流程,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和责任的法定化。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背景下,动态跟踪上级最新执法要求,对相关海事业务执法程序进行修订,严格确保各项海事执法工作开展合法合规。

(三)依据权责清单依法履职

公布河北海事局权责清单、修订海事政务服务指南,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方便行政相对人办理业务;抓好“三项制度”推进落实,修订了涉及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有关工作须知,梳理了海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流程、方式、标准和工作记录,对各项海事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规范。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一)完善两法衔接机制

积极响应河北省政府关于两法衔接的工作部署,落实《河北海事局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实施意见》,主动接受司法监督,促进海事行政执法行为更加严格、规范,指导分支机构与所在地海事法院签订《共建协议》,深入交流协作,邀请法院专家对行政执法风险进行了专业解读,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完善门户网站执法举报投诉栏目、信访举报栏目及12328交通服务监督电话平台,广泛接受社会对我局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全年接到举报投诉12件,多数诉求集中在船员管理和防污染管理方面,已按程序进行了处理。

(三)加强社会满意度调查

继续委托社会市场调查公司开展第三方社会满意度调查,及时获取行政相对人对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促进我局海事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一)积极贯彻落实新思想

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印发《河北海事局2019年度法制工作要点》,明确了重点工作任务,助推全年法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不断提高人员执法能力

开展行政执法培训、三项制度相关培训和专业培训,使执法人员持续保持适任能力,建立了“以考促学”机制,形成了“自学自考”氛围,参加系统统一组织的法律知识测试成绩优秀。

(三)加强内部法制培训

对海事现场执法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宣贯,举办执法人员年度法制培训,覆盖全局一线执法人员,完成了法律知识更新;举办了执法业务专项培训,对“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办法和监管细则、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的修订情况等进行了集中宣贯和解读,帮助执法人员厘清制度脉络,更好地应用于执法实践工作。

八、深入推进普法工作情况

(一)系统推进法治宣传工作

围绕优化辖区航运营商环境、服务海事中心工作,重点宣贯新生效的海事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开展海事专项法律法规宣传,提高行政相对人诚信从业、依法经营的意识,引导其安全生产、规范作业,自觉维护辖区水上通航秩序和环境安全;继续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提升社会相关群体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家庭和社会关注水上交通安全、提高防范意识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

把学习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必修课,制定了法治宣传工作计划,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和宪法日宣传等途径,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和法律知识学习,培树法治思维。

(三)力促海事地方立法

推进省政府颁布实施《河北省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办法》(2019年第2号令),全面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海洋经济发展

2020年,我局将围绕“高质量发展强基增效年”主题,保安全、优服务、夯基础、强队伍,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和干部队伍持续稳定,全面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谱写交通强国海事建设河北新篇章。

特此报告。

 

 

河北海事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