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海事局关于彭俊法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河北海事局  2024-02-01 14:32:54

全局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彭俊法同志任河北海事局法规规范处(执法督察处)副处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李孟英同志任河北海事局财务会计处副处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战莹同志任河北海事局人事教育处副处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三级调研员,免去其秦皇岛海事局三级高级主办职级。

秦粮朋同志任河北海事局船舶监督处副处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秦皇岛海事局四级高级主办职级。

李景富同志任河北海事局危管防污处副处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秦皇岛海上溢油应急反应中心清污科科长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华伟同志任河北海事局科技信息处副处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刘静怡同志任河北海事局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河北海事局办公室四级调研员职级。

张朝旭同志任河北海事局政务中心副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三级调研员,免去其沧州海事局三级高级主办职级。

金超同志任秦皇岛东港海事处处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赵文国同志任秦皇岛西港海事处处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河北海事局安全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马钊同志任秦皇岛山海关海事处处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张莹同志任河北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副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沧州海事局三级高级主办职级。

以上同志任免职时间自2024年1月24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河北海事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