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第4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公众参与工作,现开展河北海事局秦皇岛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改扩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
河北海事局秦皇岛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改扩建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山海关雷达站:山海关港区码头前沿
大蒲河雷达站:昌黎黄金海岸森林公安分局院内
滦河口雷达站:滦河入海口东侧空地
建设内容:
新建山海关、大蒲河和滦河口3个雷达站,集成现有南山头雷达站和秦山雷达站信息,接入唐山海事局首钢码头雷达站信息;在山海关、南山头和滦河口河雷达站同址建设VHF基站;在山海关和大蒲河雷达站同址建设VHF-DF基站;在山海关、南山头、大蒲河和滦河口4个雷达站同址建设CCTV监控点;对秦皇岛VTS中心部分老旧设备进行扩容更新,扩容后的系统具备同时处理15个雷达站的能力,在中心配置6个VTS操作座席,所有前端监控站点信息均同步传输至秦皇岛VTS中心;在西港、东港、山海关、北戴河、执法支队各配置1套VTS终端,为军方滦河口站提供1套VTS终端。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1。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本工程环境影响范围内(以各雷达站为中心,辐射角度范围内500m)的公众,也欢迎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社会各界的其他公众发表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工程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社会各界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提出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公众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进行跟踪回访。
在本项目环评报告书报送审批前,公众仍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
七、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北海事局
联系人:门主任
电话:0335-5336923
邮箱:64897675@qq.com
评价单位: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联系人:高工
电话:010-51674451
附件1:《河北海事局秦皇岛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改扩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河北海事局秦皇岛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改扩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河北海事局
2019年8月19日
附件:附件2:河北海事局秦皇岛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改扩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1).docx附件:附件1:河北海事局秦皇岛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改扩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