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海事局关于调整政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河北海事局  2020-05-08 17:03:55    来源:曹妃甸海事局

  为深入落实服务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发展和曹妃甸港世界一流综合贸易大港建设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我局决定自2020年5月11日起,撤销曹妃甸唐海海事处、曹妃甸纳潮河海事处政务办理窗口,将两个海事处13项政务办理事项(见附件)统一划归曹妃甸海事局政务中心(地址:曹妃甸工业区三加置业道1号联检大楼裙楼4楼)。

  相关通告信息将在曹妃甸海事局外网网站、政务窗口同步公示,可随时查询。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315-5076138、5076135、5076136。

  特此通告。

 

  附件:曹妃甸海事局政务办理事项调整清单

 

                                 曹妃甸海事局

                                2020 年 5 月7日

 

附件:曹妃甸海事局政务办理事项调整清单

序号

政务事项名称

办理地点

局政务中心

各海事处

1

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审批


2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


3

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备案


4

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


5

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和处理情况备案


6

港口、码头、装卸站及船舶有关作业单位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备案


7

船舶油料供受作业报告(船舶防污染作业报告项)


8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


9

海事声明签注


10

船舶文书签注


11

危险/污染危害性货物安全适运报告


12

停航船舶报备


13

港口建设费征收审核


14

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A组和C组)的报告


15

船舶进出港报告


16

船舶防污染作业报告(船舶油料供受作业报告以外的项目)


17

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进行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报告


18

船舶能耗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