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海事局关于发布15项服务自贸片区经济建设相关举措的通告

河北海事局  2020-06-29 10:56:24    来源:曹妃甸海事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部海事局关于海洋强国、交通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中共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曹妃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中共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高水平创新发展的意见(试行)》,助力曹妃甸东北亚经济合作引领区、临港经济创新示范区建设,曹妃甸海事局在河北海事局自贸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和指导下,结合海事监管服务具体实际,围绕服务曹妃甸自贸片区经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航运发展,决定推出以下三个方面 15项服务举措:

一、创新海事政务办理模式,优化营商环境

)推行海事静态业务集约办理模式

优化海事政务中心职能,实施海事政务改革试点工作,开通海事静态业务办理权限,打造以“人员管理集约化、事项审批集约化、信息传递集约化、政务服务集约化”等为主要内容的海事静态业务办理新模式,实现“一中心对外、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网通办”的工作目标。缩短政务办理事项的承诺办结期限,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二)推行海事、船检联合办证新模式

海事部门与船检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通过信息互通平台,实施海事部门与船检部门跨部门信息互联互通。船舶向船检机构申请办理船舶检验证书的同时,可以同时向海事机构申请船舶相关法定证书的办理,从而缩短船舶证书办理时限。

)推行海事政务办理告知承诺制

全面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精简申请材料,提高行政效率,推行海事政务办理告知承诺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申请办理自贸区的海事政务事项时可以通过提交《告知承诺书》替代部分申请材料或免于原件核验。

)船舶港内安全作业电子报备

推行船舶港内安全作业电子报备,借助新媒体通讯平台接收报备材料,在完成报备之后将需要反馈给申请人的材料以同样渠道流转,必要时通过视频连线进行验证,最大限度缩短船舶在港安全作业等待时间,节省船舶营运成本。

)船舶证书“N合1”并联办理

建立船舶证书“N合1”办理模式,实施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油污保险证书等相关多个船舶证书并联办理,实现一次申请,一站式办结,精简申请材料,缩短船舶办证时间。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污染危害性货物申报合并办理

实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污染危害性货物网上申报审批,将以上两项申报项目合并至“海事危防信息系统”—“船载货物管理平台”集中管理查验,合并申报,一次审批。

二、优化海事监管流程,促进口岸便利化,保障船舶航行安全

)推行国际航行船舶智能化模块化检查模式

在深入落实船舶安全检查选船机制原则要求的基础上,依据船舶风险属性,确定检查范围、频率和优先顺序,加大对高风险船舶的检查频次,降低对标准风险和一般风险船舶的检查频率。实施模块化检查流程,提高检查效率,缩短船舶在港停留时间。

)实施海事行政处罚自助办结制度

实施海事违法行为自助式快速办结制度,对违法行为轻微,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免予立案调查。推行《常见海事行政处罚证据收集标准》,立案后2小时完成调查取证,罚款缴纳通过支付宝、微信实施电子自助缴费,缴费凭证自动反馈给相对人,实现海事行政处罚相对人“一次不用跑”。推行担保放行制度,船舶提供担保并委托授权代理全权处理后,可对船舶放行。最大程度避免影响船期,提高船舶营运效率。

)实施港口国监督检查缺陷快速处理制度

港口国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影响船舶适航性的缺陷实施分类分级快速处理制。一般性缺陷,立即纠正;开航前无法纠正的缺陷,限期纠正。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船舶存在的滞留性缺陷,指导船方对缺陷进行纠正,未完全纠正的滞留性缺陷,但已进行了临时修理或采取了替代性措施的船舶,在不影响船舶适航性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改签下一港纠正。

)推行国际航行船舶联合登临检查制度

实施国际航行船舶联合登临检查机制,海事部门牵头,各口岸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密切联动配合,统一时间节点,联合登临检查,实现国际航行船舶口岸查验手续的“一站式”办理,减少单船检查频次,降低船员劳动强度,提高船舶查验效率,缩短船舶在港时间,提高港口运营效率。

十一)推行海事集约登轮检查制度

整合海事执法力量,实现一站式登轮检查,对海事部门涉及的各类检查项目(港口国检查、现场监督检查、防污染检查以及其它检查活动),做到一次性登轮完成所有项目,为船员减负,保证船舶正常在港作业、船员休息,缩短船舶在港时间。

十二)实施海上重大风险源防控新机制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实施海上重大风险源防控新机制,通过制定出台《曹妃甸辖区重大风险源防控措施责任清单》以及《曹妃甸辖区风险源关键影响因素目录清单》,辨识整理辖区风险源关键影响因素,落实22项重大风险源防控措施,提高海上交通风险的预判、预警、预控能力,营造良好的海上通航秩序,实现船舶进出港口的安全、畅通、便捷,提高船舶运营效率。

三、强化海事服务职能,提高通关效率

十三)全面运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

全面运行“中国(河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手续电子化办理,免于提交船舶及船员相关证书,推行电子出口岸联系单,提高国际航行船舶通关效率,申报人一趟不用跑,最大程度降低人员成本及时间消耗。

十四)推行船舶海上“智慧交通”模式

建立并运行船舶智能交通服务系统,实现船舶进出港顺序自动排序、船舶进出港航行时间自动推算、船舶进出港信息自动记录、船舶进出港情况自动实时公开、锚地资源自动推荐、船舶危险自动预警等一系列先进实用功能。推进自贸区船舶交通便利化,快捷化。

十五)国际航行船舶海事通关零待时

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手续可通过“单一窗口”提前进行申请,海事机构根据船舶靠泊动态,提前予以办妥进口岸手续,国际航行船舶海事通关时间归零,减轻船舶代理集中办理进口岸通关业务的劳动强度,船舶靠妥码头后即可上下人员、装卸货物和其他物品。

 

                    曹妃甸海事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