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公众参与工作,现开展“河北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北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改扩建工程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疏港二路跨宣惠河大桥至大口河河口段
建设内容:
(1)VTS中心建设。完善河北海事局VTS协调中心系统架构,通过4个分支局的VTS中心获取信息,对辖区内的站点进行集中处理和显示。改造沧州VTS中心,更新相关处理设备。在大港海事处新增VHF操作终端。
(2)雷达站建设。在沧州海事局辖区新建1座雷达站,配置小型雷达系统、雷达数据处理器及软件、气象采集设备、防雷接地、UPS电源等设备。配套建设25米高雷达塔及配电室。
(3)信息传输与网络系统建设。雷达站信息均通过租用公用网方式传输至所属VTS中心,配置必要的网络及安全设备。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2。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本工程环境影响范围内(以各雷达站为中心,辐射角度范围内500m)的公众,也欢迎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社会各界的其他公众发表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工程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社会各界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提出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进行跟踪回访。
在本项目环评报告书报送审批前,公众仍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
七、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北海事局
通讯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西大街76号
联系人:门主任
电话:0335-5336923
邮箱:64897675@qq.com
评价单位: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145号
联系人:牛工
电话:189 1068 1868
邮箱:189****1868@163.com
附件1:河北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附件2:《河北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海事局
2021年3月19日
附件:河北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