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海事局2019年度法制工作要点

河北海事局  2019-01-04 10:27:08

2019年河北海事局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2019年全国海事工作会议和河北海事局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海事系统“三化”建设为统领,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海事建设,服务交通强国建设,重点推进六个方面工作:

一、贯彻落实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海事建设

(一)落实《河北海事局法治海事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16-2020)》《河北海事局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实施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倒排时间节点,确保如期完成法治海事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落实《河北海事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细表》要求,依职责分工有序推进完成相应工作,保证相关职责履行到位。

二、配合完善海事法规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三)积极跟踪配合完成交通运输部海事局《2019年海事法治工作要点》确定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修订工作,配合做好相关海事立法研究工作。

(四)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发布前的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核和备案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五)按照《河北海事局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须知》的要求,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开展我局发布的海事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工作。

(六)按照部海事局要求,及时做好海事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工作。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七)根据部海事局“简政放权”工作要求,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会同相关业务处室,制定我局“放管服”工作实施方案,共同推进我局“简政放权”工作开展。

(八)按照河北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根据部海事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的具体标准,制定我局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抽查计划、培训计划,并部署实施。

(九)跟进部海事局“双随机、一公开”信息系统的开发情况,及时推广使用“双随机、一公开”信息系统,对我局随机抽查结果的公开公示工作进行督察。

四、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

(十)根据海事行政许可事项的取消下放情况,做好《河北海事局海事政务服务指南》的调整工作,指导各分支机构对本单位指南进行更新,及时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根据部海事局权责清单的调整情况,组织做好河北海事局各层级权责清单的动态更新,对海事执法业务流程、履职标准等进行细化,修订完善相关体系文件,督促执法人员按照规定全面履职。

(十二)组织开展综合管理体系的内审和管理评审,加强对体系运行的监控检查,组织做好第三方海事履约成效外评估工作,持续提升规范管理的成效,促进依法行政。

 (十三)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要求,继续推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公示,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

(十四)严格落实《河北海事局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河北海事局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须知》,确保政务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不断提高我局政务公开水平。

(十五)开展2019年度执法督察工作,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强化执法督察结果的应用,开展2019 年度海事行政执法考评。继续委托第三方机构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海事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测评。

(十六)探索开展远程案卷评查,提升案卷评查效率。

五、创新开展普法工作,培树法治思维

   (十七)制定我局2019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探索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培树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提升行政相对人法律意识。

六、加强人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履职水平

(十八)跟踪部海事局关于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管理的相关规定,修订完善《河北海事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使用管理工作须知》。

(十九)根据河北省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做好2018年度公职律师考核备案工作;与外聘法律顾问签订《河北海事局法律顾问服务合同(2019年度)》。

(二十)开展法制培训、政务公开培训,内容涵盖行政法理论、履职风险防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实务等,不断提高法制工作人员工作水平。

(二十一)组织开展全局IMO事务工作人员培训和海事履约演讲比赛,进一步提升我局工作人员参与IMO事务研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