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行政处罚结果公示(沧州大港海事处)-“新隆源56”轮

沧州海事局  2022-10-25 14:57:32



行政处罚

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人

姓名或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金额和依据

履行方式和期限

处罚机关名称

处罚日期

1


海事罚字2022040201004111号

“新隆源56”船舶不按照规定向海洋排放污染物

渤安(沧州渤海新区)船务有限公司黄绍良2022年09月14日在河口港区海丰治超站东侧南岸,沧州大港海事处执法人员对渤安(沧州渤海新区)船务有限公司所有的“新隆源56”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轮垃圾记录簿记录2021年8月17日0930-1000时在京唐港水域排放B类垃圾0.001立方米,核对航海日志也显示该轮处正于京唐港锚地外防波堤附近水域。后经调查询问情况属实,存在船舶不按照规定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

缴纳罚款,15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沧州海事局

2022.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