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秦皇岛海事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

河北海事局  2023-05-18 08:42:48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秦皇岛海事局职能

主要职责包括贯彻和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辖区内船舶登记工作,负责规定范围内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负责受理外国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区船舶)进入本辖区未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工作,并上报上级海事机构;负责辖区内船员和海上设施工作人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工作、船员服务簿发放及管理、船员专业与特殊培训管理及考试发证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船舶防台、水上搜寻救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章案件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实施辖区内港口国管理、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强制引航监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工作,按照授权,负责辖区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技术状况审核、锚地和重要水域划定、港区岸线使用审核、航行警(通)告发布等工作。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秦皇岛海事局2023年部门预算


 

部门收支总表 公开表1

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秦皇岛海事局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425.04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75.9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卫生健康支出

579.58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三、交通运输支出

7,539.29

四、事业收入


四、住房保障支出

532.37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六、其他收入

4,261.50







本年收入合计

9,686.54

本年支出合计

10,227.14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503.78

结转下年(非财政拨款)


上年结转

36.82







           

10,227.14

           

10,227.14

  

 

 

 

 




















公开表2








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秦皇岛海事局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合计

上年结转

本年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资金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其他资金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上级补助
收入

附属单位
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金额

其中:财政专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秦皇岛海事局

10,227.14

36.82





36.82

9,686.54

5,425.04






130.00


4,131.50

503.78








合计

10,227.14

36.82





36.82

9,686.54

5,425.04






130.00


4,131.50

503.78
















公开表3

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秦皇岛海事局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75.90

1,575.9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575.90

1,575.9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605.44

605.44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73.64

473.64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96.82

496.82





210

卫生健康支出

579.58

579.58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79.58

579.58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579.58

579.58





214

交通运输支出

7,539.29

7,072.29

467.00




  21401

  公路水路运输

7,539.29

7,072.29

467.00




    2140131

    海事管理

7,539.29

7,072.29

467.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32.37

532.3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32.37

532.3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32.37

532.37






合        计

10,227.14

9,760.14

467.00
















公开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秦皇岛海事局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本年收入

5,425.04

一、本年支出

5,425.04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5,425.04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13.9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卫生健康支出

385.1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三)交通运输支出

3,999.00



(四)住房保障支出

327.00

二、上年结转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收    入    总    计

5,425.04

                 

5,425.04








公开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秦皇岛海事局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13.92

713.92

713.92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713.92

713.92

713.92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27.00

127.00

127.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91.28

391.28

391.28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95.64

195.64

195.64



210

卫生健康支出

385.12

385.12

385.12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85.12

385.12

385.12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85.12

385.12

385.12



214

交通运输支出

3,999.00

3,532.00

2,655.00

877.00

467.00

21401

公路水路运输

3,999.00

3,532.00

2,655.00

877.00

467.00

2140131

海事管理

3,999.00

3,532.00

2,655.00

877.00

467.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27.00

327.00

327.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27.00

327.00

327.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27.00

327.00

327.00




              

5,425.04

4,958.04

4,081.04

877.00

467.00






公开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秦皇岛海事局

单位: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301

工资福利支出

3,954.04

3,954.04



30101

基本工资

1,249.11

1,249.11



30102

津贴补贴

1,295.01

1,295.01



30103

奖金

110.44

110.44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91.28

391.28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195.64

195.64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84.24

184.24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89.28

189.28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1.60

11.60



30113

住房公积金

327.00

327.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44

0.44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853.00


853.00


30201

办公费

38.00


38.00


30202

印刷费

2.00


2.00


30205

水费

8.50


8.50


30206

电费

43.00


43.00


30207

邮电费

12.77


12.77


30208

取暖费

57.00


57.00


30209

物业管理费

49.65


49.65


30211

差旅费

17.00


17.00


30213

维修(护)费

3.00


3.00


30215

会议费

0.50


0.50


30216

培训费

5.00


5.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0.29


0.29


30226

劳务费

115.00


115.00


30227

委托业务费

6.00


6.00


30228

工会经费

57.75


57.75


30229

福利费

72.19


72.19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00


2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99.81


199.81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45.54


145.54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27.00

127.00



30302

退休费

93.37

93.37



30304

抚恤金

30.00

30.00



30309

奖励金

3.30

3.3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33

0.33



310

资本性支出

24.00


24.00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6.00


6.00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18.00


18.00



合        计

4,958.04

4,081.04

877.00



 

 

 






公开7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秦皇岛海事局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94.29


94.29

38.00

56.00

0.29


 

 

 

 

 

 

 

 


三、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秦皇岛海事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7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秦皇岛海事局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9.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78.00万元。

    (三)国有资产申请购置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2辆,全部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秦皇岛海事局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预算拨款467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的基本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的基本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行政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行政事业单位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

    (1)海事管理(项):指用于海事执法和安全管理方面的支出。

    (2)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之外的用于其他公路水路运输事务的支出。

    8.交通运输支出(类)港口建设费安排的支出(款):

    (1)航运保障系统建设(项):指用于支持保障系统建设和管理的基本建设项目支出。

    (2)其他港口建设费安排的支出(项):指用于基本建设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如港建费代征手续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项):是指1998 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补贴。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5〕8 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10.“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