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丨如何做好船舶防台措施

河北海事局  2022-05-25 13:00:26

每年夏秋两季,我国沿海地区都会遭受台风的侵袭,台风引发的狂风、暴雨和风暴潮等灾害严重威胁水上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极易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1.“天鸽”,风力最强达15级(48米/秒)

2017年8月23日,强台风“天鸽”登陆珠海,登陆时恰逢天文大潮,给珠海、香港、澳门等地区带来重大破坏,造成了68.2亿美元经济损失,引发珠江口多起船毁人亡事故。


23日约11时许,珠江口桂山引航锚地锚泊船“R“轮(载钢材5100吨)走锚失控触碰珠海桂山海上风电场02#风力发电机基座,导致货舱进水沉没,造成5人死亡、3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约1246万元。


23日11时,珠江口13ZH锚地锚泊船“B”轮走锚后触碰桂山油库码头,造成该轮货舱受损,桂山油库码头栈桥、桥墩相关管线、电缆受损,残留油管的少量重油泄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4800万元。


23日约11时49分,“XK”轮走锚失控,触碰珠海桂山海上风电场31#风电机基座,船舶中部断裂,船首部分倾覆,船尾部分向北漂移。约12时50分,船尾部分触碰青州岛南侧礁石,直接经济损失约2300万。

2.“彩虹”,登陆时风力15级(50米/秒)

2015年10月4日,第22号超强台风“彩虹”登陆广东湛江,造成严重灾害和损失,导致我国至少31人死亡,经济损失达270亿元以上。


4 日,盐城籍干货船“YD”轮在湛江港8号锚地抛锚防台期间,因货舱进水于14时左右沉没在该锚地东侧水域,船上7 名船员全部落水,6 人获救,1 人死亡。


4日13时,泉州籍多用途船“ASJ”轮,防台时走锚搁置于宝钢湛江钢铁基地辅料码头护坡上,直接经济损失约800万元。      


4日13时,“YGT”轮,在湛江港61#浮标东南约300米附近水域发生风灾事故,船舶沉没,船上4 名船员全部落水,1人获救,3 人死亡。    

3.“威马逊”,风力最强达18级(72米/秒)

2014年7月18日,第9号超强台风“威马逊”以70米/秒的巅峰强度短暂登陆海南后,以62米/秒的强度登陆广东徐闻,成为有气象记录以来登陆我国的最强台风,仅对我国就造成至少88人死亡、经济损失443.3亿元。

 


威马逊致船舶沉没300余艘,损坏700余艘。

 

案例警示

事故调查发现,以上事故存在以下共因:

1.台风往往强度大,移速快,导致天气、海况迅速恶劣,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2.未谨慎选择航行避台或者到防台条件更好的锚地进行防台。

3.防台工作部署不充分或应急处置不及时。

4.公司在指导船舶防台方面存在不足。

 

海事安全提醒

船舶防台时切记

1.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以避为要,避救并重方针,在台风来临前做好各项防台措施;

2.提前收集气象预警信息和航行安全信息,结合本船实际,科学、谨慎选择防台水域和措施,密切跟踪台风动态,根据气象海况变化及时调整防台措施;

3.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部署防台工作,强化应急值班和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处置突发状况;

4.航运公司应建立健全船舶防范台风等恶劣天气须知文件或相关制度,加强船舶防台工作的指导,保持有效的船岸联系,强化船员防台技能等有关培训;

5.船员应严格落实船舶防范台风等恶劣天气须知文件或相关制度,按照防台预案要求落实各项防台措施,包括台风来临前对主机、车、舵、锚设备等航行设施和助航仪器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随时可用,对货物、甲板活动设备、部件进行绑扎固定,对舱盖进行封舱,关闭甲板水密开口,对压载舱进行压载,适时对船舶风暴压载舱进行压载等;

6.锚泊防台应选择水深适度,底质合适的遮蔽锚地或水域下锚,与他船保持安全距离,锚位尽量远离海上风电设施、岛礁、码头、栈桥及养殖作业区;

7.船舶应加强堵漏、救生、溢油等应急演练,遇险时要及时上报海事管理机构,及时有效处置险情,科学、有序组织人员逃生转移。

8.如安全可行,尽量避免船舶进入台风“危险半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