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1.船舶已在海事管理机构办理国籍登记;
2.船舶航行的水域符合高速客船的安全航行要求;
3.经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船舶具备高速客船安全与防污染的技术条件,并按规定具备相应的证书、文书与资料;
4.船舶已制定了相应的安全、防污染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航行国际或者境外港口的,符合船舶保安要求;
5.船员已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规定经高速客船特殊培训。
办理材料
1.初次及换证申请时应交验下列材料(以下所列材料复印件未注明的提交一份,提交时不需要签字盖章):
1.1《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版或者电子版
1.2船舶检验证书及其复印件;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纸质版或者电子版
1.3 船舶所有权证书和船舶国籍证书及其复印件(免于提交);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纸质版或者电子版
1.4船员适任证书和特殊培训合格证及其复印件(船员管理系统已采集信息的,提供船员名单);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纸质版或者电子版
1.5经营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纸质版或者电子版
1.6航线运行手册;原件1份,纸质版或者电子版
1.7船舶操作手册;原件1份,纸质版或者电子版
1.8船舶维修及保养手册;原件1份,纸质版或者电子版
1.9培训手册;原件1份,纸质版或者电子版
1.10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
1.11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委托书需委托方和受托方签字盖章);
2.年度签注时应交验下列材料(以下所列材料复印件未注明的提交一份,提交时不需要签字盖章):
2.1《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版或者电子版
2.2一年来船舶运营的情况及说明;原件1份,纸质版或者电子版
2.3任何更新的手册内容和航班表(复印件);复印件1份,纸质版或者电子版
2.4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及其复印件;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纸质版或者电子版
2.5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纸质版或者电子版
2.6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委托书需委托方和受托方签字盖章);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纸质版或者电子版
2.7《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原件。原件1份,纸质版
3.夜航许可应交验下列材料(以下所列材料复印件未注明的提交一份,提交时不需要签字盖章):
3.1《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版或者电子版
3.2夜航设备产品证书/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纸质版或者电子版
3.3高速客船安全证书,含设备记录及其复印件;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纸质版或者电子版
3.4船员值班安排的复印件;复印件1份,纸质版或者电子版
3.5任何更新的手册内容和航班表的复印件;复印件1份,纸质版或者电子版
3.6船舶检验证书及其复印件;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纸质版或者电子版
3.7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纸质版或者电子版
3.8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委托书需委托方和受托方签字盖章);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纸质版或者电子版
3.9《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原件。原件1份,纸质版
办理情况
符合条件的,核发《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并说明理由。
办理流程图
收费情况
不收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第九条
示范文本及表格下载
《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