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船舶已取得中国籍证书及相关证书。
办理材料
提交材料中,相关证书或信息在海事管理机构信息系统中可查询的,可提供材料清单代替;换发、补发证书的,提供原证书或复印件即可。
1.航海(行)日志签注
(1)船舶文书签注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版
(2)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纸质版
(3)船舶国籍证书复印件。免于提交
2.轮机日志签注
(1)船舶文书签注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版
(2)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纸质版
(3)船舶国籍证书复印件。免于提交
3.车钟记录簿签注
(1)船舶文书签注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版
(2)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纸质版
(3)船舶国籍证书复印件。免于提交
4.《垃圾记录簿》签注
(1)船舶文书签注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版
(2)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纸质版
(3)船舶国籍证书复印件。免于提交
5.《货物记录簿》签注
(1)书面申请;原件1份,纸质版
(2)国际防止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证书;原件1份,纸质版
(3)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纸质版
(4)船舶国籍证书复印件。免于提交
6.《油类记录簿》签注
(1)船舶文书签注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版
(2)船舶防止油污证书及其复印件;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纸质版
(3)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纸质版
(4)船舶国籍证书复印件。免于提交
办理情况
符合条件的,签发相关文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签发并说明理由。
办理流程图
收费情况
不收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二十五条
示范文本及表格下载
船舶文书签注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