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文书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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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事项类型 船舶文书签注 法定期限 《连续概要记录》7个工作日,《货物系固手册》10个工作日,其他文书当场办理。
权力来源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二十五条
承诺期限 《连续概要记录》7个工作日,《货物系固手册》10个工作日,其他文书当场办理。
实施机关 秦皇岛、唐山、沧州、曹妃甸海事局所属基层海事处 责任处(科)室 秦皇岛、唐山、沧州、曹妃甸海事局所属基层海事处政务窗口
办事对象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光船承租人(适用于从国外租进船舶)或其代理人 办件类型 其他
到办事窗口的最少次数 1 监督投诉电话 执法投诉电话:0335-5366856;纪检投诉电话:0335-5366952
咨询电话 秦皇岛海事局 东港海事处联系电话: 0335-5365706 西港海事处联系电话 :0335-5365731 山海关海事处联系电话:0335-5365771 北戴河海事处联系电话:0335-5365803 唐山海事局 京唐港海事处联系电话:0315-5365092 曹妃甸海事局 0315-5376138 大港海事处联系电话:0317-5388765
办理地点、时间 河北海事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西大街76号; 秦皇岛海事局 东港海事处:秦皇岛市河北大街东段46号, 西港海事处:秦皇岛市海港区开滦路1号; 山海关海事处:秦皇岛市经济开发区东区中粤路5号; 北戴河海事处: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西海滩路8002号; 唐山海事局 京唐港海事处: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港前街与海宁路交叉口 沧州海事局 大港海事处: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神华港务有限公司金色港湾办公楼 曹妃甸海事处各办事处 曹妃甸海事处机关: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三加海事机关办公楼 圣岛办事处: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十八加(实业公司大厦后身); 综合港办事处: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通用码头办公大楼2楼; 西港办事处: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六加国投曹妃甸有限公司院内(国投机关办公楼对面); 纳潮河办事处: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零加中石油知识基地院内; 丰南办事处: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六加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办公楼旁; 南堡办事处: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南堡油田院内;
周一--周五 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6月1日至9月1日 14:30至17:00)

受理条件

船舶已取得中国籍证书及相关证书。

办理材料

提交材料中,相关证书或信息在海事管理机构信息系统中可查询的,可提供材料清单代替;换发、补发证书的,提供原证书或复印件即可。
1.航海(行)日志签注
(1)船舶文书签注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版
(2)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纸质版
(3)船舶国籍证书复印件。免于提交
2.轮机日志签注
(1)船舶文书签注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版
(2)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纸质版
(3)船舶国籍证书复印件。免于提交
3.车钟记录簿签注
(1)船舶文书签注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版
(2)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纸质版
(3)船舶国籍证书复印件。免于提交
4.《垃圾记录簿》签注
(1)船舶文书签注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版
(2)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纸质版
(3)船舶国籍证书复印件。免于提交
5.《货物记录簿》签注
(1)书面申请;原件1份,纸质版
(2)国际防止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证书;原件1份,纸质版
(3)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纸质版
(4)船舶国籍证书复印件。免于提交
6.《油类记录簿》签注
(1)船舶文书签注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版
(2)船舶防止油污证书及其复印件;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纸质版
(3)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纸质版
(4)船舶国籍证书复印件。免于提交

办理情况

符合条件的,签发相关文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签发并说明理由。

办理流程图

办理流程图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法定依据(查看详情)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二十五条

示范文本及表格下载

船舶文书签注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