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1. 经依法注册后,具备法人资格;
2.建立游艇安全和防污染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
3.具有相应的游艇安全停泊水域,配备保障游艇安全和防治污染的设施,配备水上安全通信设施、设备;
4.具有为游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的设施和能力;
5.具有回收游艇废弃物、残油和垃圾的能力;
6.具有安全和防污染的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具备相应的应急救助能力。
办理材料
以下材料均需要提交一份,所有材料需要加盖备案单位印章,多页材料需要加盖骑缝章。
1. 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原件1份,纸质版
2. 游艇安全和防污染管理制度;原件1份,纸质版
3. 相应的游艇安全停泊水域、保障游艇安全和防治污染的设施、水上安全通信设施、设备清单和说明;原件1份,纸质版
4. 对游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的设施和能力相关制度和证明文件;原件1份,纸质版
5. 对回收游艇废弃物、残油和垃圾的能力相关制度和证明文件;原件1份,纸质版
6. 相应的安全和防污染措施和应急预案;原件1份,纸质版
7. 专职管理人员的服务合同及从业资历证明材料;原件1份,纸质版
8. 俱乐部与会员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范本;原件1份,纸质版
9. 俱乐部与游艇所有人签订的游艇委托管理协议(委托管理时);原件1份,纸质版
10.所管理游艇清单;原件1份,纸质版
11.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纸质版。
办理情况
经核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公布;经核查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审查意见。
办理流程图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游艇安全管理规定
示范文本及表格下载
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