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海事局海事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表----浙江泓欣海运有限公司

曹妃甸海事局  2019-11-26 17:07:41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人

姓名或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金额、和依据

履行方式和期限

处罚机关名称

处罚日期

1

海事罚字[2019]040401002511

 

浙江泓欣海运有限公司所属船舶泓欣17轮未配备气体测量仪器或者未对货物处所气体浓度进行测量浙江泓欣海运有限公司周凯

浙江泓欣海运有限公司所属的“泓欣17”轮于2019年10月30日,靠泊曹妃甸煤二期805泊位进行煤炭装卸作业,海事执法人员按照执法终端任务指派,对“泓欣17”轮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泓欣17”轮:1. 2019年10月9日0410时从曹妃甸港装载煤炭至2019年10月12日1740时到达温州港航行过程中;2. 2019年
10月18日2230时从曹妃甸港装载煤炭至2019年10月22日1154时到达温州港航行过程中,均未按照规定定期测量货物处所的气体浓度并记录测量结果

罚款

金额15000

违反《海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依据《海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 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银行缴纳;

15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曹妃甸海事局

2019年11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