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海事局海事行政处罚结果公示-天津畅通明源打捞工程有限公司;天津畅通明源打捞工程有限公司

曹妃甸海事局  2021-05-28 16:35:07

海事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表

实施公开部门:曹妃甸纳潮河海事处                         填报时间:2021年5月27日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人

姓名或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履行方式和期限

处罚机关名称

处罚日期

1

海事罚字[2021]040402002321

 

 

 

 

“明源1001”轮船舶进出沿海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

 

天津畅通明源打捞工程有限公司

 

罗**

天津畅通明源打捞工程有限公司所属的“明源1001”轮,于2021年05月16日1100时,在执法人员对中石油基地码头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被发现存在船舶进出沿海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五条第二款

 

 

银行缴纳

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曹妃甸海事局

 

2021年5月27日

2

海事罚字[2021]040402002311

 

“明源1001”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

 

天津畅通明源打捞工程有限公司

 

罗**

天津畅通明源打捞工程有限公司所属的“明源1001”轮,于2021年05月16日1100,在执法人员对中石油基地码头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被发现存在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

 

银行缴纳

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曹妃甸海事局

 

2021年5月27日

注:1.“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根据工作实际填写。

2.“行政处罚的依据”填写到具体的法条,如《XX法规》第X款第X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