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部门:曹妃甸唐海海事处 填报时间:2024年1月19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人姓名或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金额、和依据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1 | 海事罚字[2024]0404010005 | “北部湾恒远”轮违反规定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客定额、载重线、载货种类载运乘客、货物 | 李*权 | 2024年01月12日,唐海海事处执法人员对西港码头进行现场巡视,发现2-101泊位靠泊的“北部湾恒远”轮左舷吃水明显超过夏季载重线。经进一步调查,该轮从印度装载铁矿61300吨回国,2024年1月12日靠泊曹妃甸西港码头,该船左中吃水13.38米,右中吃水13.38米,超过夏季载重线(夏季吃水13.3米),李兵权作为该轮船长负有责任,存在(海安法)船舶违反规定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客定额、载重线、载货种类载运乘客、货物,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 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 扣留船员适任证书3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十)项 | 银行缴纳 15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曹妃甸海事局 | 2024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