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海事局海事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周**等

曹妃甸海事局  2024-06-04 10:40:45

                          海事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表

实施公开部门:  曹妃甸海事局                               填报时间:2024.6.4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人

姓名或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金额和依据

履行方式和期限

处罚机关名称

处罚日期

1

海事罚字[2024] 040402002411

“国海兴盛”轮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周**

“国海兴盛”轮,周**任该轮船长,该轮于2024年05月27日23:30靠妥中石油基地码头3-311泊位,直至靠妥时仍未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本航次进港信息,存在(海安法)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款,贰仟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

银行缴纳,15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曹妃甸海事局

2024.6.3

2

海事罚字[2024] 040402002412

“国海兴盛”轮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滨州市金水源航运有限公司

 

张**

滨州市金水源航运有限公司所有的“国海兴盛”轮于2024年05月27日23:30靠妥中石油基地码头3-311泊位,直至靠妥时仍未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本航次进港信息,存在(海安法)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款,柒仟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

银行缴纳,15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曹妃甸海事局

2024.6.3

3

海事罚字[2024] 040402002413

“国海兴盛”轮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孙**

“国海兴盛”轮,孙**任该轮二副,负责船舶进出港报告相关工作,该轮于2024年05月27日23:30靠妥中石油基地码头3-311泊位,直至靠妥时仍未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本航次进港信息,存在(海安法)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罚款,壹仟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

银行缴纳,15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曹妃甸海事局

2024.6.3

注:1.“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根据工作实际填写。

2.“行政处罚的依据”填写到具体的法条,如《XX法规》第X款第X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