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海事局海事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佛山市轩海船务有限公司 、黄**

曹妃甸海事局  2024-05-08 10:06:16

实施公开部门:曹妃甸海事局          填报时间:2024.5.8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人

姓名或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金额和依据

履行方式和期限

处罚机关名称

处罚日期

1

海事罚字[2024]040401002312

 

 

 

 

(海安法)船舶未按规定标明船名、船舶识别号、船籍港、载重线标志

 

佛山市轩海船务有限公司

 

吴**

佛山市轩海船务有限公司所属轩海16轮,于2024年04月07日,在首钢311泊位,被发现存在未按规定标明船舶载重线标志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叁万壹仟元整,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一条第(三)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

 

 

银行缴纳,15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曹妃甸海事局

2024.05.07

2

海事罚字[2024]040401002311

 

 

 

(海安法)船舶未按规定标明船名、船舶识别号、船籍港、载重线标志

 

黄**


黄**任职轩海16轮船长,该轮于2024年04月07日,在首钢311泊位,被发现存在未按规定标明船舶载重线标志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黄**作为该轮船长及责任船员对此违法行为负责。

 

 

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

整,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一条第(三)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

 

 

 

银行缴纳,15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曹妃甸海事局

2024.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