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公开部门:曹妃甸海事局 填报时间:2025.4.16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人 姓名或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金额和依据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1 | 海事罚字[2025]04042010007-1
| (海安法)其他违反海上无线电通信规则的行为
| 米** | 2025年3月20日,唐海海事处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首钢302泊位船舶“鲲洋9”轮《船舶电台执照》登记VHF数量为一台(型号为FT-805),该轮实际配备使用VHF数量两台(型号为FT-805),该轮存在未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条件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的行为。案发期间三副米**负责船上无线电设备的管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米**作为海船船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和《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海上)》第(五)项裁量基准。
| 银行缴纳,15个工作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曹妃甸海事局 | 2025.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