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持有国际航行船舶或者特殊航线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或者有确定的船员出境任务;
(三)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出境的情形。
办理材料
申请办理海员证应当具备下列材料:
(一)《海员证申请表》;原件1份,纸质或电子版
(二)《船员服务簿》;原件1份,纸质或电子版
(三)国际航线或者特殊航线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或者确定的船员出境任务证明材料,原件1份,纸质或电子版;
(四)申请人近期电子证件照片,原件1份,纸质或电子版
委托相关单位代为申请办理海员证的,除上述材料外,被委托单位还应当提供委托书。
其中第(二)项规定的船员服务簿、第(三)项规定的船员适任证书无需申请人提供。
海员证签证页已签满的,可以向签发机关申请换发,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海员证申请表,原件1份,纸质或电子版;
(二)需换发的海员证。原件1份,纸质
海员证发生遗失、被盗、损毁等情形的,可以向签发机关申请补发,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海员证申请表,原件1份,纸质或电子版;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1份,纸质;
(三)遗失、被盗、损毁的情况说明,原件1份,纸质。
重新申请签发海员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第七条执行。
办理情况
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办理流程图
收费情况
不收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十五至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二十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
示范文本及表格下载
海员证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