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行政处罚结果公示(海巡执法支队)-“东元7”轮

沧州海事局  2022-07-29 09:15:43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人

姓名或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履行方式和期限

处罚机关名称

处罚日期

1

海事罚字[2022]040200000221

东元7”轮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证书、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的

巴学峰



20220607日,沧州海事局执法人员对黄骅港1号锚地西侧的东元7”进行检查,发现该轮本航次于2022611200时从滨州港锚地出发,于当日1300时到达黄骅港1号锚地西侧,该轮未持有黄骅港水域的任何纸质海图,且未配备任何类型的电子海图,案发期间,船长是巴学峰,存在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证书、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到银行缴纳罚款

15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沧州海事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