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行政处罚结果公示(沧州大港海事处)-“蜂鸟666”轮

沧州海事局  2024-07-29 16:05:20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人姓名或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金额和依据

履行方式和期限

处罚机关名称

处罚日期

1

海事罚字[2024]040201003911

 

蜂鸟666”轮(海安法)进出港口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刘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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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7日,执法人员在现场巡视核对船舶进出港报告中发现 “蜂鸟666”轮于2024年6月15日0500时左右离泊游艇基地,6月15日1300时左右返回游艇基地,“蜂鸟666”轮此航次无进出港报告记录,经询问,由于船长:刘建学未向沧州海事局管理机构进行进出港报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的航次计划、适航状态、船员配备和客货载运等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 2.《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案由53.

 

缴纳罚款,15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沧州海事局

2024.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