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表
实施公开部门: 沧州综合港海事处 填报时间:2025.5.6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人 姓名或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1 | 海事罚字[2025]04022020012-1
| “津滨快航168”轮载运固体散装货物船舶未建立并落实船岸安全检查表制度,或者未按照船岸安全检查表的要求进行检查和填写的案
| 天津市津滨快航海运有限公司
| 吴立志 | 2025年4月14日,沧州综合港海事处执法人员对停泊在河钢2#泊位的“津滨快航168”轮开展船旗国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轮于4月13日至4月14日在黄骅港装载煤炭,该航次货物《自送样检测报告》、《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声明书》和《固体散装货物安全适运声明书》中货物组别均为:B组,但船方填写并保存的船岸安全检查表中货物组别为:A组和B组 ,B组共计两类,该轮存在载运固体散装货物船舶未按照船岸安全检查表的要求进行检查和填写的行为,违反了《海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 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 《海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四)项
| 缴纳罚款,15日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沧州海事局
| 202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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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根据工作实际填写。
2.“行政处罚的依据”填写到具体的法条,如《XX法规》第X款第X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