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人 姓名或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金额和依据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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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事罚字[2025]04022020013-1-1
| “盛海2”轮违反(海安法)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 张树海 | — | 2025年4月24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盛海2”轮在南排河水域出港航行,经查询船舶报告系统,该轮该航次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出港情况,该轮无船长配置要求,船舶所有人张树海,船舶驾驶员赵凯对该违法行为负责。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
| 缴纳罚款,15日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沧州海事局 | 2025.6.19 |
2 | 海事罚字[2025]04022020013-1-2
| “盛海2”轮违反(海安法)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 赵凯 | — | 2025年4月24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盛海2”轮在南排河水域出港航行,经查询船舶报告系统,该轮该航次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出港情况,该轮无船长配置要求,船舶所有人张树海,船舶驾驶员赵凯对该违法行为负责。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
| 缴纳罚款,15日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沧州海事局 | 2025.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