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游艇俱乐部安全管理在线访谈

主题:
秦皇岛游艇俱乐部安全管理在线访谈
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嘉宾:
秦皇岛海事局船舶监督处处长刘安金
摘要:
本期在线访谈节目邀请秦皇岛海事局船舶监督处处长刘安金,就游艇俱乐部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这一主题,与网友们进行交流。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本期在线访谈,欢迎秦皇岛海事局船舶监督处刘安金处长做客在线访谈与网友交流。

刘安金: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与各位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今天在线访谈的主题是“游艇俱乐部安全管理”,请刘处长为大家做相关法规政策方面的解读。

主持人:刘处长,有网友提问,他想成立一家游艇俱乐部,但是不知道应该到海事部门办理什么手续。您可以给这位网友介绍一下吗?

刘安金:好的,依据《游艇安全管理规定》,游艇俱乐部是指为加入游艇俱乐部的会员提供游艇保管及使用服务的依法成立的组织;游艇俱乐部依法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后,应当报所在地省级海事管理机构备案;经过核查后,海事管理机构对具备安全和防污染能力的游艇俱乐部进行备案公布。

主持人:游艇俱乐部备案应具备什么条件呢?

刘安金:游艇俱乐部应具备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安全和防污染能力:(一)建立游艇安全和防污染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二)具有相应的游艇安全停泊水域,配备保障游艇安全和防治污染的设施,配备水上安全通信设施、设备;(三)具有为游艇进行日常检修、维护、保养的设施和能力;(四)具有回收游艇废弃物、残油和垃圾的能力;(五)具有安全和防污染的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具备相应的应急救助能力。

主持人:也就是说游艇俱乐部不光是合法成立的组织,还应该建立相应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设施和能力。那游艇俱乐部备案应准备哪些材料呢?

刘安金:按照规定,游艇俱乐部备案应该提交以下材料:

(1)游艇俱乐部备案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专职管理人员的服务合同及从业资历证明材料;

(4)游艇安全停泊水域、保障游艇安全和防治污染的设施、水上安全通信设施、设备清单和说明;

(5)俱乐部与游艇所有人签订的游艇委托管理协议;

(6)所管理游艇清单;

(7)俱乐部与会员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范本;

(8)游艇俱乐部安全和防污染管理制度;

(9)对游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的设施和能力相关制度和证明文件;

(10)对回收游艇废弃物、残油和垃圾的能力相关制度和证明文件;

(11)安全和防污染措施和应急预案。

符合条件的我局将予以备案,并将组织开展现场核查,核查合格后将通过官方网站发布通告予以公布

主持人:应该到哪个部门办理呢?

刘安金:河北海事局已将游艇俱乐部备案的职权下放各分支海事管理机构了。秦皇岛的游艇俱乐部备案需要到秦皇岛海事局政务中心办理。

主持人:是不是游艇俱乐部备案公布后,就可以管理游艇了?

刘安金:是的。但是要注意,游艇俱乐部接受委托保管游艇,应当与游艇所有人签订协议,明确双方在游艇航行、停泊安全以及游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方面的责任。游艇俱乐部应当按照海事管理机构的规定及其与游艇所有人的约定,承担游艇的安全和防污染责任。

主持人:游艇俱乐部主要承担哪些安全责任和义务呢?

刘安金:游艇俱乐部对其会员和管理的游艇承担下列安全责任和义务:(1)对游艇操作人员和乘员开展游艇安全、防治污染环境知识和应急反应的宣传、培训和教育;(2)督促游艇操作人员和乘员遵守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污染管理规定,落实相应的措施;(3)保障停泊水域或者停泊点的游艇的安全;(4)核查游艇、游艇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保证出航游艇、游艇操作人员持有相应有效证书;(5)向游艇提供航行所需的气象、水文情况和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警)告等信息服务;遇有恶劣气候条件等不适合出航的情况或者海事管理机构禁止出航的警示时,应当制止游艇出航并通知已经出航的游艇返航;(6)掌握游艇的每次出航、返航以及乘员情况,并做好记录备查;(7)保持与游艇、海事管理机构之间的通信畅通;(8)按照向海事管理机构备案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内部管理的应急演练和游艇成员参加的应急演习等。

主持人:游艇俱乐部该如何才能持续保持备案资格呢?

刘安金:我局将依法对游艇俱乐部实施监督检查。发现游艇俱乐部不再具备安全和防治污染能力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未按照要求整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可以将其从备案公布的游艇俱乐部名录中删除。

主持人:非常感谢刘处长,通过您的细致讲解,网友们详细了解游艇俱乐部成立的条件、备案的流程和管理游艇要满足的要求。那么,今天的在线访谈就到此结束,要和网友朋友们说再见了!

刘安金: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