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北海事局对辖区一家拟新增船员培训机构及两家现有船员培训机构进行了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在审核通过后向其签发了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证书。7月17日,为了进一步提升辖区船员教育培训质量,强化培训机构安全主体责任和高质量发展意识,我局组织召开了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发放交流座谈会,河北海事局副局长牛国旗,船员处、船考中心负责人及三家新获得体系证书的培训机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交流。
船员处石莉坡处长首先向三家船员培训机构颁发了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证书。随后船员处通报了三家机构在各自体系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了工作建议;船考中心向三家机构介绍了船员考试注意事项,并重申了海事机构在船员考试、评估工作中的廉政纪律要求。三家船员培训机构负责人就下一步培训工作开展进行了交流发言。
牛国旗副局长对新获得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的三家机构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努力做高质量的培训机构。各机构既要将船员培训业务作为职业更要作为事业来耕耘开拓,制定长远的师资队伍培养计划,打造教学能力和责任心兼具的稳定教学团队;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满足教学需求;切实使用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指导实际工作运行,避免出现“两张皮”现象;加强行政管理能力,持续做好学员管理,不断提升学员满意度和考试通过率。二是培养高质量的船员和航海事业从业人员。在加强学员技能能力培训的同时,要从纪律作风和精神风貌入手,培养船员的职业心和自豪感,从而促进船员队伍职业素养和责任意识整体提升,为航运企业提供高素质从业人员。三是杜绝低质量内卷式竞争。目前河北辖区各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基本相同,且全国培训市场竞争激烈。各培训机构应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以优质服务吸引学员,不能进行“内卷式”无序竞争。河北海事局作为辖区主管机关,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及体系运行情况审核,维护诚信、健康、规范、有序的船员培训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