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曹妃甸海事局主要职责

河北海事局  2020-01-03 09:11:46    来源:人事教育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曹妃甸海事局主要职责

 

1.贯彻和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舶登记工作;负责规定范围内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负责受理外国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区船舶)进入本辖区未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工作,并上报上级海事机构。

3.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员和海上设施工作人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工作、船员服务簿发放及管理、船员专业与特殊培训管理及考试发证工作。

4.负责组织辖区内船舶防台、水上搜寻救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章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5.按照授权,负责实施辖区内港口国管理、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接收核查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强制引航监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等工作。

6.负责辖区内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工作;按照授权,负责辖区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技术状况审核、锚地和重要水域划定、港区岸线使用审核、航行警(通)告发布等工作。

7.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局机关和所属派出机构的海事业务、法制、财务、资产、规费征收、基本建设、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计划装备、科技教育、党群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局长:牛阳 电话:0315-5076010

 

一、曹妃甸海事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和综合管理,负责文秘、信息、文书档案、信访、保密和内部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行政督察、督办工作;负责全局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缴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局基本建设、计划装备、科技信息等工作。

处室负责人:傅天润 电话:0315-5076010

(二)人事教育处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局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局公务员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党委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本局党建、思想政治、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局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和青年等群团工作;负责全局法制工作;负责综合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工作。

处室负责人:于东海 电话:0315-5076055

(三)综合业务处

按照权限负责船舶监督和口岸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非国际航运公司和船舶的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工作;负责辖区内非国际航运公司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辖区危管防污管理工作;参与辖区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辖区船舶污染事故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辖区船员服务机构、海员外派机构和船员体检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所属海巡船艇的运行维护和考核管理。

处室负责人:李忠杰 电话:0315-5076088

(四)指挥中心(搜救中心办公室)

负责指挥、协调辖区内水上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辖区搜救应急值班工作;承担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权限内水上交通事故及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辖区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岸线和水域使用等的审批工作;负责船舶引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水域有关水上安全信息服务工作;归口管理水上巡航工作;负责接收辖区船舶海上保安信息,并按照规定的程序采取相应的行动;承担局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处室负责人:朱建新 电话:0315-5076099

 

二、曹妃甸海事局处室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一)政务中心

负责本局承担的海事政务的统一受理工作,按照授权负责海事政务的审核、审批工作和证书、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开展海事政务协调、海事业务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大厅窗口建设与运行工作;牵头负责局外网网站管理工作。

处室负责人:王佳林 电话:0315-5076129

 

三、曹妃甸海事局派出机构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派出机构主要职责

1.贯彻和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上级制定的规定和制度;

2.按照授权,具体负责实施辖区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接收核查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等现场监督执法工作;

3.承担授权范围内的船员管理工作;

4.负责实施辖区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的现场监督执法、船舶防台和水上搜救的现场组织工作;

5.按照管理权限,配合上级部门实施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实施本辖区规费征收以及其他综合性管理工作;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1.综合办公室

负责实施海事处日常行政事务、党务等内部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党群工作;负责开展本处法制工作;负责内外部协调工作以及其他综合性管理工作。

2.海事监管科

负责辖区内静态执法工作;负责辖区海事监管信息汇总、整理、服务等现场执法相关支撑工作;负责接收船舶进出港报告;负责辖区规费征缴工作。

3.海巡执法大队

负责开展辖区水域日常巡查执法工作;负责辖区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工作;负责船舶现场作业的动态监管工作;承担授权范围内的船员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危管防污管理的现场监管工作;按照授权,负责辖区船舶安全检查等现场监管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上交通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辖区水上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所属海巡船艇的管理和使用。

唐海海事处负责人:张岩

电话:0315-5076150

纳潮河海事处负责人:安宗凯

电话:0315-5076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