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事务;
2.负责管理文秘、文书档案工作;
3.负责管理信息工作;
4.负责管理信访工作;
5.负责管理保密工作;
6.负责实施行政督查、督办工作;
7.负责局海事“三化”建设工作;
8.负责实施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9.负责局内网网站管理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务会计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指示决定,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实施细则;
2.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编报本单位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督促本单位预算执行;及时编报年度预算资金用款计划;负责项目资金的后评估工作;
3.负责本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各海事处的非税收入征收工作;
4.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参与固定资产竣工验收和清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的新增、报废和调拨等财务手续;
5.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工作流程;
6.负责本单位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参与各项经济合同的签订,并对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本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工作,推进财务管理信息化;
8.负责本单位非税收入的核算、上缴和征收管理工作;负责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负责非税收入征收数据统计、分析及报表工作;
9.承办落实车船使用税等委托代征事项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本单位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及涉及经济合同(协议)付款条款的签定;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教育处主要职责
1.负责权限范围内全局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工作;
2.负责权限范围内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负责权限范围内公务员管理工作;
4.负责权限范围内局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及报送、归档等工作;
5.负责全局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管理等工作;
6.负责全局科级及以下非领导职务管理;
7.负责全局公务员社会保险、健康体检、公积金管理等工作;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指挥中心(搜救中心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指挥、协调辖区内水上搜救和事故、险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辖区船舶防台工作;
3.负责实施辖区搜救应急值班工作;
4.承担海(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通航管理处主要职责
1.负责权限内水上交通事故及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负责辖区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岸线和水域使用等的审批工作;
3.负责船舶引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工作;
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船舶监督处主要职责
1.按照权限负责辖区内船舶登记工作;
2.负责受理外国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区船舶)进入辖区非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工作,负责辖区港口对外开放的受理;
3.负责辖区水域船舶进出口岸查验、船旗国和港口国安全检查、现场监督等工作;
4.负责规定范围内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
5.负责辖区内非国际航行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辖区内除无限航区海船船长、高级船员以外的船员(引航员)证书发证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船员服务机构和外派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舶最低配员的管理;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危管防污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辖区防治船舶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辖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水上加油站、加气站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船舶溢油(化学品)污染应急体系建设工作;
4.参与辖区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参与辖区船舶污染事故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执法督察处主要职责
1.负责实施全局依法行政和执法规范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执法监督和检查工作;
3.负责开展本单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的审核及备案工作;
4.负责受理并调查行政相对人的投诉;
5.承担法制宣传工作;
6.负责实施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
7.负责实施综合管理体系在本单位的运行管理工作;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装备信息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基本建设、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局年度资产购置维修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2.按权限负责局基本建设、装备项目工程和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
3.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工作;
4.负责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及信息化设备运行、维护工作;
5.负责局通用办公设备维修管理工作及公务船舶维修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局装备、信息化及课题研究前期调研工作;
7.负责局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局制服装具计划管理工作;
9.负责计划统计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处)主要职责
1.承办局党委、纪委日常事务工作;
2.按规定权限管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
3.负责实施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4.负责开展本局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5.负责开展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工作;
6.负责实施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7.负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8.负责开展行风、政风建设和纠风工作;
9.负责全局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10.负责局工会、青年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团委、妇委会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政务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实施分支机构机关承担的海事政务的统一受理工作,按照授权负责海事政务的审核、审批工作和证书、证件管理工作;
2.负责开展海事政务协调和海事业务咨询服务工作;
3.负责本级政务中心文明示范窗口建设工作;
4.负责编制、公开、更新本级机构应该在大厅公开的海事行政执法政务信息;
5.承担局外网子网站功能规划、运行管理和运行评估等综合管理工作;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船舶交通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实施对辖区水上交通动态监控管理,维护辖区通航秩序;
2.参与辖区水域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工作;
3.负责实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4.负责开展辖区水域有关水上安全信息服务工作;
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海巡执法支队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内水上巡查执法工作,维护水上通航秩序;
2.参与辖区水域内水上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3.参与辖区水域内搜救和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开展辖区内水上应急值班工作;
5.负责执行上级安排的跨辖区巡航执法任务;
6.负责管理巡逻船艇的管、用、养、修工作;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秦皇岛东港海事处主要职责
1.贯彻和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上级制定的规定和制度;
2.按照授权,具体负责实施辖区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接收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等现场监督执法工作;
3.承担授权范围内的船员管理工作;
4.负责实施辖区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的现场监督执法、船舶防台和水上搜救的现场组织工作;
5.按照管理权限,配合上级部门实施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实施本辖区规费征收以及其他综合性管理工作;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秦皇岛西港海事处主要职责
1.贯彻和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上级制定的规定和制度;
2.按照授权,具体负责实施辖区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接收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等现场监督执法工作;
3.承担授权范围内的船员管理工作;
4.负责实施辖区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的现场监督执法、船舶防台和水上搜救的现场组织工作;
5.按照管理权限,配合上级部门实施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实施本辖区规费征收以及其他综合性管理工作;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秦皇岛山海关海事处主要职责
1.贯彻和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上级制定的规定和制度;
2.按照授权,具体负责实施辖区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接收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等现场监督执法工作;
3.承担授权范围内的船员管理工作;
4.负责实施辖区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的现场监督执法、船舶防台和水上搜救的现场组织工作;
5.按照管理权限,配合上级部门实施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实施本辖区规费征收以及其他综合性管理工作;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秦皇岛北戴河海事处主要职责
1.贯彻和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上级制定的规定和制度;
2.按照授权,具体负责实施辖区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接收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等现场监督执法工作;
3.承担授权范围内的船员管理工作;
4.负责实施辖区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的现场监督执法、船舶防台和水上搜救的现场组织工作;
5.按照管理权限,配合上级部门实施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实施本辖区规费征收以及其他综合性管理工作;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海事处主要职责
1.贯彻和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上级制定的规定和制度;
2.按照授权,具体负责实施辖区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接收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等现场监督执法工作;
3.承担授权范围内的船员管理工作;
4.负责实施辖区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的现场监督执法、船舶防台和水上搜救的现场组织工作;
5.按照管理权限,配合上级部门实施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实施本辖区规费征收以及其他综合性管理工作;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