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03 海事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表
实施公开部门: 秦皇岛东港海事处 填报时间:2024年8月5日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人 姓名或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1 | 海事罚字 [2024]040101001611 | 秦皇岛拓博能源有限公司所属的“泓祺油6“轮”,该船舶未按照规定保存污染物接收单证的 | 秦皇岛拓博能源有限公司 | 王* | 2024年07月10日,秦皇岛东港海事处执法人员在对停靠在中燃码头西泊位,秦皇岛拓博能源有限公司所属的“泓祺油6”轮进行现场监督时发现,该轮自2022年07月17日至2024年4月15日期间,共计21次将ABC类船舶垃圾排放到接收单位,但未按照规定保存污染物接收单证,且无证据表明将污染物交由接收单位进行接收,其行为违反了《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 罚款人民币六千元;依据《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项、《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常见海上海事违法行为部分第79项。 | 到银行缴纳罚款; 15日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秦皇岛海事局 | 2024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