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03 海事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表
实施公开部门: 秦皇岛东港海事处 填报时间:2024年7月24日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人 姓名或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1 | 海事罚字 [2024]040101001311 | 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 唐山曹妃甸兴顺达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 陈* | 2024年7月9日,秦皇岛东港海事处执法人员在对船舶进出港报告情况进行电子巡查时发现,唐山曹妃甸兴顺达船舶燃料有限公司所属“鹏瀚油2”,2024年7月3日进港报告(CBBG202409307226)的预靠位置为油轮锚地,而实际驶往901泊位为“天润之58”轮进行加油作业,该进港报告未进行变更。“鹏瀚油2”轮船长高*新负责船舶进出港报告的具体操作。“鹏瀚油2“轮存在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 罚款人民币六千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常见海上海事违法行为部分第53项 | 到银行缴纳罚款; 15日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秦皇岛海事局 | 2024年7月24日 |
2 | 海事罚字 [2024]040101001312 | 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 高*新 | ---- | 2024年7月9日,秦皇岛东港海事处执法人员在对船舶进出港报告情况进行电子巡查时发现,唐山曹妃甸兴顺达船舶燃料有限公司所属“鹏瀚油2”,2024年7月3日进港报告(CBBG202409307226)的预靠位置为油轮锚地,而实际驶往901泊位为“天润之58”轮进行加油作业,该进港报告未进行变更。“鹏瀚油2”轮船长高*新负责船舶进出港报告的具体操作。“鹏瀚油2“轮存在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 罚款人民币一千五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常见海上海事违法行为部分第53项 | 到银行缴纳罚款; 15日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秦皇岛海事局 | 2024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