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东港海事处海事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表11-华运628

河北海事局  2025-07-02 15:10:59

R-03                           海事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表

实施公开部门:  秦皇岛东港海事处                      填报时间202572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人

姓名或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金额和依据

履行方式和期限

处罚机关名称

处罚日期

1

海事罚字[2025]04012010011-1-1

 

 

 

 

“华运628”轮存在不按照规定监测、监控,如实记载和保存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排放及操作记录的行为案

 

 福建运锦海运有限公司

吴*瑞

 2025年5月20日,秦皇岛东港海事处执法人员在对靠泊于秦皇岛港秦山化工码头4号泊位的“华运628”轮进行行政检查中发现:2025年05月16日,“华运628”轮在上海港靠泊期间,该轮在《油类记录簿》中仅对污油舱中留存残油的数量(1.04立方米)和人工收集残油的数量(0.06立方米)如实进行记录,但未记录机舱污油水舱、油渣舱、油渣柜中残油(油泥)的存量及变化情况。经海事执法人员指出后,该轮立即纠正了该记载错误,如实记载了上述舱室的残油(渣油)的收集、转驳和处理情况。海事违法行为当事人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且未造成危害后果,属于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华运628”轮存在不按照规定监测、监控,如实记载和保存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排放及操作记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八十条第三款之规定

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到银行缴纳罚款;

15日内

秦皇岛海事局

2025.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