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表
填报部门:秦皇岛西港海事处 填报时间:03月16日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人 姓名或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金额、和依据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1 | 冀海事罚字20170****2000005 | “辉泓春晓”轮进入排放控制区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者要求的船舶用燃油案 | “辉泓春晓”轮 | 张天来 | “辉泓春晓”轮于2017年03月14日0615时靠妥秦皇岛25号泊位,该轮从靠港一小时后至2017年3月14日1620时期间,在排放控制区内未按规定使用含硫量≤0.5%m/m的燃料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 | 罚款;贰万玖仟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决定予以处罚 | 到银行缴纳罚款
15日内 | 秦皇岛西港海事处 | 3月14日 |
注:1.“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根据工作实际填写。
2.“行政处罚的依据”填写到具体的法条,如《XX法规》第X款第X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