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西港海事处海事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表-辉泓春晓

秦皇岛海事局  2017-02-20 19:30:20

海事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表

填报部门:秦皇岛西港海事处                                    填报时间:03月16日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人

姓名或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金额、和依据

履行方式和期限

处罚机关名称

处罚日期

1

冀海事罚字20170****2000005

 “辉泓春晓”轮进入排放控制区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者要求的船舶用燃油案

“辉泓春晓”轮

张天来

“辉泓春晓”轮于2017年03月14日0615时靠妥秦皇岛25号泊位,该轮从靠港一小时后至2017年3月14日1620时期间,在排放控制区内未按规定使用含硫量≤0.5%m/m的燃料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

罚款;贰万玖仟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决定予以处罚

到银行缴纳罚款

 

15日内

秦皇岛西港海事处

3月14日































注:1.“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根据工作实际填写。

2.“行政处罚的依据”填写到具体的法条,如《XX法规》第X款第X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