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6•23”“TOKYO SPIRIT”与 “嘉诚1”轮碰撞事故调查报告

曹妃甸海事局  2022-09-06 14:03:02

一、事故概况

2022年6月23日0225时左右,TOKYO SPIRITSHIPPINGLIMITED的中国香港籍散货船“TOKYO SPIRIT ”轮从大连港开往天津港途中,在航行至曹妃甸第一分道通航东侧海域时,与天津开往京唐港的厦门永丰嘉成船务有限公司、天津济盛船舶燃料有限公司共同所有的中国籍油船嘉诚1发生碰撞(位置:38°49.5′N,118°47.4′E),事故造成“TOKYO SPIRIT ”轮左舷2#舱船舷外板7-8米长擦痕,其中2-3米长的凹陷嘉诚1船首前端凹陷,球鼻艏变形,船首部分栏杆变形,未造成人员伤亡,未造成污染,初步经济损失10万元,构成一般等级(小)事故。

二、船舶、船员与船公司概况

(一)船舶概况

 1.“TOKYO SPIRIT”轮

船名:“TOKYO SPIRIT ” 

船籍港中国香港  船体材料:钢质

总吨:23405        载重吨:35550.3 吨

总长:179.9 米   船宽:30米   型深:14.6米

主机类型:内燃机  

主机功率:5296KW   

建造厂家:QINGSHAN SHIPYARD OF CHINA JIANG NATIONAL SHIPPING GROUP CHUANCHANG XINCUN。

安放龙骨时间:20135月3日

2.“嘉诚1”轮

船名:嘉诚1  

船籍港:厦门       船体材料:钢质

总吨:499       载重吨:897

总长:53.6米   船宽:9.2米   型深:4.18

主机类型:内燃机  

主机功率:216KW   

建造厂家:台州市东海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安放龙骨时间:2014411

(二)船员概况

1.“TOKYO SPIRIT”轮

该轮实际配员21人 ,符合最低配员要求。事故发生时的值班人员为二副王XX和水手李XX

船长:陈XX,男,1973年12月8日出生,持有海事局2020426日签发的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证书,证书编号为:AEA111202XXXXXX,有效期至:2025426日。

二副:王XX男,1991324日出生,持有海事局20193月20日签发的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二副证书,证书编号:AJD113201XXXXXX,有效期:20243月20日。

水手:李XX男,1975年8月19日出生,持有海事局20199月16日签发的5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水手证书,证书编号:ABE145201XXXXXX,有效期:2040年8月19日。

2、嘉诚1”轮

该轮实际配员6符合最低配员要求。事故发生时值班人员为XX和水手XX

船长:XX,男,19774月26日出生,持有海事局20201202日签发的未满500总吨船舶的船长证书,证书编号为:BDA131202XXXXXX,有效期至:20251202日。

副:XX,男,1986年11月02日出生,持有海事局201910月29日签发的未满500总吨船舶的副证书,证书编号:BDA132201XXXXXX ,有效期:202410月29日。

水手:XX ,男,19734月30日出生,持有海事局20202月25日签发的5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水手证书,证书编号:BCC145202XXXXXX ,有效期:20384月30日。

(三)船公司概况

“TOKYO SPIRIT”轮公司概况:

略。

嘉诚1”轮船公司概况:

(四)检验审核情况

1、“TOKYO SPIRIT”轮船舶检验证书情况

“TOKYO SPIRIT”轮航行区域为海,持有中国香港海事处签发的注册证明书、最低安全人手编配证明书,香港通讯事务管理局签发的船舶电台牌照

注册证明书有效期:2021年7月28日-2026年7月27日

安全管理证书有效期:2019725日-2024年9月23日。

符合证明有效期:2019年5月16日-2024年5月28日。

最低配员证书签发日期:2021年7月2日。

“TOKYO SPIRIT”轮船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签发的适任证书,经检查均在有效期内。

2、嘉诚1”轮船舶检验证书情况

嘉诚1”轮航行区域为沿海,持有厦门海事局签发的国籍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国籍证书有效期:2022412日-2027年4月11日。

最低配员证书有效期:2022412日-2027年4月11日。

安全管理证书有效期:2021年9月14日-2026年9月13日。

符合证明有效期:202062日-20256月1日。

嘉诚1”轮船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签发的适任证书,经检查均在有效期内。

三、气象水文情况

根据曹妃甸区气象台提供的天气、海况信息,结合船舶观测和当事人陈述,事故发生时,船舶观测天气为多云,能见度4-5海里,风向东南轻浪

四、事故经过

调查组根据“TOKYO SPIRIT”轮和“嘉诚1”轮相关船员询问笔录,结合船讯网、VTS录像回放、“TOKYO SPIRIT”轮VDR数据和现场勘查分析整理,事故经过如下:

“TOKYO SPIRIT”轮

2022年6月23日,“TOKYO SPIRIT”轮本航次空载,计划自大连港驶往天津港装货,艏吃水3.5米、艉吃水6.3米。

嘉诚1”轮本航次装载燃料油850吨,由天津港开往京唐港艏吃水3.2米、艉吃水3.6米。

23日0200时,“TOKYO SPIRIT”轮过曹妃甸东报告线,并报曹妃甸海事局交管中心继续西行航速12节二副和值班水手在驾驶台值班,雷达、电子海图等航行设备工作正常,雷达量程6海里,为真航向向上、偏心显示。此时,能见度4-5海里。“嘉诚1”轮航向47°,航速9节,两船形成交叉相遇局面。

0215时,“TOKYO SPIRIT”轮航向265.4°、航速约 12.3节,距离左前方30°“嘉诚1”轮、“瑞祥”轮均约3海里,“嘉诚1”轮为了避让西行的“瑞祥”轮,航向航速不稳定。,此时“TOKYO SPIRIT”轮与“嘉诚1”轮相距不足2海里,构成紧迫局面,“TOKYO SPIRIT”轮,未在雷达上标绘跟踪“嘉诚1”轮,“TOKYO SPIRIT”轮航向航速未发生明显改变。 

    0220时,“TOKYO SPIRIT”轮航向265.5°、航速约 12.4 节,距离“嘉诚1”轮约1.5海里。与“嘉诚1”相距较近的瑞祥”轮通过甚高频08频道与“嘉诚1”建立联系,并确定了避让措施,约0222时避让通过。

0223时,“TOKYO SPIRIT”轮航向265.6°、航速约 12.4 节,距离“嘉诚1”轮约1海里。嘉诚1轮避让“瑞祥”轮后调整航向继续向京唐港方向航行,调整后航向约89°.此时与航向为265.6°的“TOKYO SPIRIT”轮相距不足1海里。“TOKYO SPIRIT”轮通过甚高频08频道与“嘉诚1”建立了联系,提出了“左对左”通过方式,同时也得到了“嘉诚1”轮同意的回复。 

0224时,“TOKYO SPIRIT”轮继续保速保向航行,“嘉诚1”轮航向不稳定,航速6-8节,两船相距约0.7海里,两船存在紧迫危险,“TOKYO SPIRIT”轮雷达报警。 

0225时,两船相距30-50米时,TOKYO SPIRIT”轮值班驾驶员指令水手手操舵,采取操右满舵减车的避让措施,半分钟,两船避让无果发成碰撞碰撞时船位:38°49.5′N,118°47.4′E 

0226-0230时,两船选择相对安全水域各自检查船舶受损情况,两船在确定船舶和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在得到对方同意后两船回到计划航线,并向曹妃甸VTS进行了报告。

    五、事故损失情况

)“TOKYO SPIRIT”轮事故损失:

1.壳体板二舱左侧受损凹陷。(水线处擦痕) 

2.fr.144至153的变形舷侧船壳板,相邻船壳框架,屈曲凹陷。(水线以上擦痕) 

)“嘉诚1轮事故损失:

1.艏楼甲板左舷89-91#之间舷墙面板极其肋骨、强肋骨扭曲变形,栏杆扭曲断裂;右舷90-94#之间舷墙面板及栏杆扭曲变形

2.艏楼甲板94#-船艏之间舷墙及内部骨架、栏杆受挤压塌陷变形,船头舷墙被垂直压缩至94#肋位,栏杆扭曲断裂,舷墙及内部骨架扭曲变形、根部断裂,其中艏部导缆孔左侧舷墙肋板根部甲板撕裂,长约14cm,艏柱水平方向约80cm、垂直方向约70cm范围的艏楼甲板凹陷变形,底部骨架未见变形。

3.艏部导缆孔左、右、下三个位置的加强筋撕裂。

4.艏尖舱空气管艏楼甲板处根部撕裂。

    (三)此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没有造成海上污染事故。

(四)此次事故造成方直接经济损失共计约10万元人民币。

六、事故原因分析

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对相关船员进行询问,对现场进行勘察,结合其他调查资料,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具体如下:

本起事故是两艘在航机动船在能见度良好(互见)的水域发生的碰撞事故,依据《1972 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两船会遇局面为交叉相遇,“TOKYO SPIRIT”轮为直航船,“嘉诚1轮为让路船。

(一)直接原因

“嘉诚1在通航密集水域,未选择船舶安全航行水域并合理制定安全航线,盲目转向,致使两船形成紧迫局面;“嘉诚1、“TOKYO SPIRIT”了望疏忽,未能及时判断碰撞危险,未使用安全航速,未按规定施放声号,在两船形成紧迫危险时,采取的避让措施不当是导致碰撞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事故发生水域通航密度大,过往船舶较多,“嘉诚1与多船形成交叉相遇局面,连续转向让路,造成船舶无法有效避让;“TOKYO SPIRIT”驾驶台资源管理失效,未及时在雷达发现来船并正确予以标绘,以确定来船危险及碰撞可能性,是导致此次碰撞发生的间接原因。

    七、事故责任判定

基于当事船舶在碰撞事故中的过失、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及过失程度,在碰撞事故中,“嘉诚1轮负主要责任,“TOKYO SPIRIT”轮在本起事故中负次要责任。

八、安全管理建议

(一)“嘉诚1

1.船员应强化安全意识,掌握良好的船艺,熟悉通航环境和习惯航路情况并合理制定安全航线,充分考虑港内水域及周边其他在港船舶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性能合理使用车舵,切忌盲目转向,以保证自身及周边船舶的安全。

2.当班船员总结吸取教训,船长及驾驶员组织对《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学习,严格按照避碰规则操纵船舶。

(二)“TOKYO SPIRIT”

1.船员总结吸取教训,船长及驾驶员组织对《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学习,当出现应急情况后能够及时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