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表
填报部门:唐山京唐港海事处 填报时间:2024年2月8日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人 姓名或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金额和依据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1 | 海事罚字[2024]040301000511
| “恩晟”轮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案 | 齐** | 齐**作为“恩晟”轮大副,于2024年02月07日,在唐山京唐港区6#泊位被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轮大厨王天房于2月5日在黄海(34°47.1′N,122°49.3′E)排放食品垃圾入海(经查该地点离岸超12海里),该事件未在《垃圾记录簿》中进行记录。经调查当时大副,其承认垃圾记录簿是由其本人负责记录并承认上述违法行为。综合上述情况认定,该轮大副齐**存在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
| 罚款:25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项
| 银行缴纳; 15日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唐山海事局 | 2024-02-07 |
注:1.“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根据工作实际填写。
2.“行政处罚的依据”填写到具体的法条,如《XX法规》第X款第X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