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海事局编制了本级行政机关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海事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西大街76号;邮政编码:066004;电话:0335-536686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河北海事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河北省委省政府和部海事局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公众期盼,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实效,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2021年,委托第三方测评的海事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达到9.85分(满分10分)。
(一)全面做好主动公开。
一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和功能,着力打造网上便民服务平台。加强对网站的管理和维护,修订了《河北海事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发布了《2021年度河北海事局门户网站维护计划和标准》,进一步明确网站栏目维护责任和标准。采用网络化、信息化手段及时进行监督,通过日提醒、月督导、季度通报的形式,确保门户网站日常维护质量。全年门户网站维护信息4326条,网站访问量57070人次,44个海事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在线办理,回复网上政务咨询23件次,在线业务办理35648次。河北海事局门户网站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交通运输行业优秀政府网站。二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多个传播载体,对辖区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海事局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海事局港作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办法》等多项重要政策进行了解读。就重点工作开展网上在线访谈10次,开展网上征集调查18次并进行了结果反馈。
(二)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
一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程序,进一步完善办理机制,规范办理流程,提升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标准化、精细化和规范化。二是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渠道,实现在线申请及反馈功能。三是修订并发布《河北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指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多渠道获取政府信息。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进一步强化《条例》的宣贯,结合海事工作实际,完善内部制度体系。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明确要求、细化责任、严格考核。三是强化对公开事项的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符合《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强化媒体效能发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围绕海事中心工作,及时跟进报道河北海事发展成就和为民服务举措。2021年,河北海事工作新闻在央视《新闻联播》栏目播出3次,在央视东方时空等其他栏目播出20次,在河北卫视新闻播出14次,在河北省政府新闻办、沿海各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主题新闻发布会3次,在《中国交通报》《中国水运报》等行业媒体报纸头版发布新闻近20次。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传播效果显著。我局制作的“河北海域举行陆海空天一体化船舶溢油应急演习”新闻在“央视新闻客户端”和“学习强国”平台发布,阅读量分别高达12.5万人次和4.3万人次。在中国交通快手账号发布的《我国首次海上搜救无脚本实战演练成功举行》获得103万浏览量,点赞量达到3万余人次,在人民日报新媒体发布的《国家海上搜救实战演练在曹妃甸海域举办》获得3万点击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2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2 | 1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88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73.2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关于健全依申请公开渠道问题,2021年,我局完善了网上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辖区各分支机构均实现信息公开申请网上办理。二是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问题,2021年,我局进一步修订了内部规章及程序文件,对政府信息的制作、公开属性的确定、保密审查以及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等进行了规范。三是关于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问题,我局积极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定期督导全局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河北海事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