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冀海港湾”海事政务特色品牌创建工作,优化唐山海事局政务服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建设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打造政务办理新格局,我局决定自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试运行唐山海事局“大政务”改革新模式。届时,唐山海事局将撤销原京唐港海事处政务大厅及受理窗口,将原京唐港海事处政务大厅办理的11项行政许可、行政征收(油污基金征收)、船舶文书签注以及需要人工办理的行政备案业务统一划归唐山海事局政务中心(地址:唐山市海港开发区滨海大路联检楼1楼)。
相关通告信息将在唐山海事局外网网站、唐山海事局微信公众号、唐山海事局政务服务微信群、政务服务窗口同步公示,可随时查询。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315-5012328。
特此通告。
附件:唐山海事局政务办理事项调整清单
唐山海事局
2023年1月28日
附件
唐山海事局政务办理事项调整清单
序号 | 政务事项名称 |
1 | 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审批 |
2 |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 |
3 | 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备案 |
4 | 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和处理情况备案 |
5 | 港口、码头、装卸站及船舶有关作业单位应急预案备案 |
6 | 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A组和C组)适装报告 |
7 | 船舶防污染作业报告 |
8 | 船舶航次能耗报告 |
9 | 《货物系固手册》签注 |
10 | 船舶文书签注 |
11 | 海事声明签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