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人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以下简称“两员”)的从业管理,贯彻落实《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员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统一部署,我局将组织河北辖区2023年度第二次“两员”从业资格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参加考核条件
按照《两员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报名参加从业资格考核条件为: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考核时间
本次“两员”考核日期安排如下:
第一期:2023年11月9日。
第二期:2023年11月10日。
每期一天,具体科目时间安排为:
08:30-10:00,包装;10:30-12:00,集装箱装箱;
13:30-15:00,散装液体;15:30-17:00,散装固体。
三、考核方式及地点
(一)考核方式:本次“两员”从业资格考核采用上机考核方式全国统一进行,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统一组织命题和制定评分标准。
(二)考核地点:河北辖区的考点设置在河北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地址为:河北省秦皇岛市秦皇西大街76号。
四、考核内容范围
考核大纲及复习指南详见《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申报人员考核大纲(2023版)》《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大纲(2023版)》《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申报人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复习指南》(查阅方式:河北海事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内)
五、报名等事项时间及要求
“两员”考生参加本次考核的报名、资格审核、准考证核发、成绩查询、考核合格证明及资格证书核发等工作依托海事一网通办平台及相关考试系统开展,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两员”考核考生操作手册见附件1(以下简称操作手册)。报名等主要事项时间及要求如下:
(一)报名时间:10月23日19:00时至10月29日24:00时。
1.考生按照操作手册要求,登录https://zwfw.msa.gov.cn;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进行考生报名。“两员”考生报名时,应当标注参加考核的科目。申报人员考核科目分为包装、散装固体和散装液体(可多选);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科目为集装箱装箱。报名照片应为最近6个月内的小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具体要求详见操作手册要求,照片不符合要求时,报名将被退回。
2.考生报名期限结束后,海事工作人员对考核报名信息进行确认,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两员”考生,为其分配考点及考核日期(期数),并生成准考证。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考点可用机位数量,则最终报名通过考生名单由系统按照报名时间先后顺序生成。对于超出机位数量无法安排考核的考生,可参加下一批考核。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4日至11月8日。
考生报名信息确认通过后,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在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平台,完成准考证信息核对及打印。考生按照准考证中的考务信息参加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明打印。
11月24日,考核阅卷核分工作完成后,考生可按照操作手册要求,查询本人成绩,考核合格的可通过系统自行打印考核合格证明。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按照《两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成绩复查。
(四)资格证书申请及签发。
取得考核合格证明并符合《两员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要求的人员,考生可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按照操作手册要求,点击“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申请相应从业资格证书。具体申请相关事项说明见附件2。
(五)信息报送。
领取从业资格证书后从业的,请按照《两员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由所在公司在海事一网通办完成人员信息报送确认后,方可开展相关网上申报业务。
六、其他事项要求
(一)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两员”考核考生操作手册》(附件1),熟悉系统使用方法,按照要求完成相关操作。
(二)请各位考生按照准考证中的考务信息按时参加考核,持身份证、准考证,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自觉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实。
(三)请各位考生严肃对待本次“两员”从业资格考核。为减少恶意占用考核资源的情况,对已核发准考证而无正当理由缺考的人员,我局将按照要求暂停其自报名之日起两年内“两员”考核资格。如有充分理由说明缺考原因的,考生应在考核结束后20日内向河北海事局提交书面说明(附件3),申请解除限制。
(四)海事管理机构不组织任何收取费用的考前培训。海事管理机构执法人员不参与任何收取费用的考前培训活动。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北海事局,0335-5366835。
附件:1.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两员”考核考生操作手册
2.船载危险货物“两员”从业资格证书申请相关事项说明
3.缺考说明(参考格式)
河北海事局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附件3:缺考说明(参考格式).doc
附件:附件1: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两员”考核考生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