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局 辽宁海事局
河北海事局 山东海事局关于发布渤海
及以东海域主要公共航路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渤海及以东海域船舶航行秩序,保障海上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渤海及以东海域主要公共航路予以公布,自2023年12月18日起实施。
渤海及以东海域其它公共航路可查阅辽宁海事局、山东海事局有关发布文件。
附件:1.渤海及以东海域主要公共航路清单
2.渤海及以东海域主要公共航路简要说明
3.渤海及以东海域主要公共航路(中心线)示意图
天津海事局 辽宁海事局 河北海事局 山东海事局
2023年12月8日
附件:附件2:渤海及以东海域主要公共航路简要说明.pdf
附件:附件3:渤海及以东海域主要公共航路(中心线)示意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