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海事局关于公开遴选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通告

河北海事局  2024-05-09 09:08:42

为进一步加强海事法治建设,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及河北省有关规定,河北海事局拟公开遴选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告如下

一、聘用单位情况简介

拟公开遴选1家律师事务所,由该所指派律师为河北海事局及其下属4个分支机构(以下称聘用单位,基本情况简介如下)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河北海事局为交通运输部直属行政机构,正厅级,办公机构设在秦皇岛市开发区,履行辖区保障海上交通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清洁,保护船员整体权益,维护国家海上主权等职责。

河北海事局下设秦皇岛海事局、唐山海事局、沧州海事局、曹妃甸海事局4个分支机构,均为正处级,办公机构分别设在秦皇岛市海港区、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黄骅市、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履行各自辖区保障海上交通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清洁,保护船员整体权益,维护国家海上主权等职责。

二、参加遴选的律师事务所条件

(一)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成立且年审合格非个人律师事务所

(二)具有一定规模、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不少于10名专职执业律师,其中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不少于5名

(三)注册地址在河北地区;

(四)曾为行政机关等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五)有符合担任聘用单位法律顾问下述条件的律师: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4.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熟悉海事管理领域工作,了解海事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海事重大问题的能力;

6.用单位服务的其他条件。

三、担任聘用单位法律顾问的律师服务范围

(一)为聘用单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三)参与合作项目洽谈、对外招标、政府采购等事务,起草、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协议;

(四)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国家赔偿等工作;

(五)参与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六)协助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七)办理民事案件的诉讼和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

(八)聘用单位委托或者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

具体服务范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约定。

四、担任聘用单位法律顾问的律师服务方式

根据聘用单位工作需要,实行远程与现场相结合的服务方式。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

有意应聘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交相应材料,至少应包括:

1.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3.以往参与行政机关法律服务的情况

4.有代表性的案例等证明律师事务所影响力的材料

5.服务承诺,包括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工作效率、工作责任心等;

6.律师事务所拟指派担任聘用单位法律顾问的律师的相关材料:

1)律师执业资格证明复印件

2个人近3年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职称、获取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现执业机构等;

3个人研究成果、主要诉讼、非诉讼案例和业务专长等

4)个人为行政机关等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经历。

(二)审查

河北海事局法制部门对报名参加遴选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提交评审工作组。

(三)评审

河北海事局成立评审工作组,对提交评审的律师事务所相关材料进行评选,综合考察各应聘事务所及律师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相关业绩、服务经历、服务方案等因素,择优确定1家律师事务所遴选结果以通告的形式公布。

(四)签订合同

通过遴选确定的律师事务所与聘用单位分别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指派1到2名符合条件的律师为聘用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聘期1

法律顾问服务费用实行包干制,每个聘用单位每年度各支付2万元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10万元。

六、其他说明

(一)因遴选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二)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在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国家和聘用单位的保密规定。

(三)遴选相关事宜由河北海事局负责解释。

有意参加遴选的律师事务所按上述要求相关材料提交河北海事局,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513日。

 

邮寄地址:秦皇岛市秦皇西大街76

通告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

联系人:高丽莉,电话:0335-5366855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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