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采集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海事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河北海事局唐山辖区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用于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地点 | 管理单位 |
1 | 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 | 以京唐港灯塔(39°12′45″ N 119°00′45″E)为圆心,18.5海里为半径所做的弧与大陆岸线所围成的京唐VTS监管水域 | 唐山海事局 |
2 |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 | 唐山港京唐港区水域、锚地水域、滦河口至大清河口沿岸水域等唐山海事局辖区水域 | 北海航海保障中心秦皇岛航标处 |
二、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公示日期
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
三、联系电话
0315-5365057,0335-5366857。
河北海事局
2024年9月25日